哪些屬於禁止個人飼養的大型犬和烈性犬?9月1前公佈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夏侯鳳超

《濟南市文明養犬管理條例》將於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8月6日,濟南市委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對《條例》進行介紹和解讀。市公安局一級高級警長呂元波説,《條例》的制定對重點管理區的區域範圍、大型犬和烈性犬等帶來了新的變化,目前市公安局已經向市政府呈報了專題報告,由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儘快協調落實。

第一,關於重點管理區的區域範圍,按照《條例》規定,由之前的“繞城高速公路以內的區域”擴大到了“市、區縣建成區以及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並明確規定由市、區縣人民政府明確管理區的具體範圍並向社會公佈。目前,劃定具體範圍的工作正在積極推進,各區縣人民政府正在組織公安、住建、規劃局等部門研究確定。

第二,關於重點管理區內禁止個人飼養的大型犬標準和烈性犬的品種問題,在前期法規制定過程中,充分聽取了廣大市民的意見建議,同時參考了國際、國內城市禁養大型犬肩高、體長標準和禁養犬品種目錄,在此基礎上市公安局與市農業農村局一道,結合濟南實際,共同確定了濟南養犬重點管理區內禁止個人飼養的大型犬肩高、體長標準和禁養烈性犬品種範圍,目前正報請市政府批准。

第三,關於養犬登記收費問題,《條例》規定實行重點管理區登記收費制度,收費標準依照有關規定報請批准後向社會公佈;盲人飼養導盲犬、肢體重殘的殘疾人飼養扶助犬,免收管理服務費。目前,市公安局正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積極溝通協調,結合濟南實際,研究調整重點管理區犬隻初始登記和年度登記服務費的收取標準。以上這些方面的具體規定,市公安局將會同各有關部門積極推進,於《條例》實施之日即9月1日前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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