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渤海黃河排污口將實施精準管理
本報北京4月28日電 (記者孫秀豔)入河入海排污口是連接岸上和水裏的關鍵節點和最後一道閘口。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重要基礎性工作。生態環境部執法局局長曹立平在28日召開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透露,2021年底前,生態環境部將完成長江、渤海和黃河試點地區排污口命名編碼並豎立標誌牌,全面實施排污口“户籍”管理,確保將整治責任及要求落到實處。
據介紹,2019年起,生態環境部會同相關省份相繼啓動了長江、渤海和黃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通過無人機航測、人工徒步排查、專家質控核查“三級排查”方式,運用高科技,下足笨功夫,基本摸清了長江、渤海和黃河試點地區排污口底數,為精準整治提供了靶向。
曹立平表示,排污口雖小,但涉及管網建設、污水處理能力、農業面源管理等多個方面,與城鄉工業、生活佈局和產業發展等都息息相關。需要按照系統治理的思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緊盯突出問題,對症下藥、分類施策、精準治理。針對性補齊基礎設施短板,不斷提升環境治理能力,推動優化產業佈局,才能真正從源頭解決水環境問題。
他表示,近期將重點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完成排污口監測溯源,掌握排污狀況,瞭解污水來源,找準污染“癥結”;二是制定整治方案,將排查發現的排污口納入管理,明確具體治理措施、責任單位和進度安排;三是實施分類整治,立行立改和長期整治相結合,對能夠立即解決的,迅速採取措施解決;對涉及管網建設、污水處理廠建設等需要時間的,明確階段目標,由易入難,分步推進,不搞一刀切。
曹立平還介紹,“十三五”時期我國生態環境執法工作取得重要進展,不僅在構建生態環境監督執法體系方面實現新突破,而且通過嚴格執法,在推動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落地見效方面也取得了新成績。
據介紹,5年間,生態環境執法持續保持高壓態勢,清理整頓常年累積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64.1萬個,關停取締污染嚴重單位2萬餘家,廢除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206件。“十三五”時期,全國實施環境行政處罰案件83.3萬件,罰款金額536.1億元,分別較“十二五”期間增長1.4倍和3.1倍。全國適用新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案件達到14.7萬件。
生態環境執法暢通環境保護法與刑法的銜接工作,與公檢法部門切實形成執法合力。5年間,全國累計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9萬餘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萬餘件,有力震懾了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生態環境執法還突出重點專項行動,持續強化重點領域監管。生態環境系統會同多部門,開展水泥、玻璃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專項督查,推動有效化解2492萬噸水泥和1456萬箱平板玻璃落後產能。連續3年開展嚴厲打擊涉消耗臭氧層物質(ODS)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查處102家違法企業,對19家四氯化碳(CTC)副產企業實行駐廠監督幫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