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規則我都懂,
着急我就加塞走。”
大家一定多少都遇見過這種情況
前後車輛都在正經地排隊通行,
不知從哪就冒出個小車頭
不 正 經 地 插 隊 !
你讓他吧,憋不下這口氣;
不讓吧,特容易出事故。
並且只要有加塞的,
往往是他一車放飛,
拖慢一路車隊。
15日早晚高峯期間,全市各級指揮中心聯合路面勤務大隊開展路口違法“加塞兒”專項治理行動。在市區多個主要路口啓用“天眼”,即利用設置在高點的高清視頻監控固定車輛違法加塞證據,再推送至路口執勤交警進行現場糾正處罰,截至下午4時,共查獲36輛違法車。
一直以來
“加塞”在大家心目中
可能只是件“素質層面”的小事
而實際上
這是一種違法行為
臨近路口違法加塞,往往涉嫌“違反禁止標線指示”(即違法軋越白實線)或“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違法,嚴重擾亂通行秩序,降低通行效率,同時存在極大事故隱患,社會反映強烈。
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來認一認
有哪些車主還在路上任性放飛!
7時40分許,支隊指揮中心通過視頻巡防,發現一輛紅色小型汽車在萊山區迎春大街自南向北行駛中強行加塞進入左轉車道行駛。
指揮中心隨即指令就近執勤民警隨即成功攔截該車,並對該駕駛人“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違法行為予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2分。
近期,市交警支隊將在市區其他多個車流量較大、違法加塞行為多發路口繼續開展專項整治,並形成常態化治理機制,進一步加大對違法加塞行為的治理力度。
加塞一時爽,
愛車剮蹭追尾跑不了。
加塞的危害,並不止是這行為
帶來的交通擁堵情況,
更容易導致車輛剮蹭、連環追尾,
駕駛人之間互相追責甚至大打出手。
實在得不償失。
並且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條規定,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3條第2款規定,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不得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
交警提醒大家,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文明駕駛,從不加塞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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