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電 (記者王承昊)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近日介紹,據初步彙總,截至2021年10月,港澳居民在內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16萬人,參加工傷保險超8萬人,參加失業保險超7萬人。
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一級巡視員徐延君近日在接受媒體聯合採訪時表示,總體看,港澳居民對相關政策知曉度還不夠,參保率還不高。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將中央對港澳同胞的關懷落實到位。
2020年1月1日,《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施行,進一步明確和規範了港澳台人員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有關規定,有利於進一步便利港澳台人員在內地(大陸)工作、生活,保障其社會保險權益。
暫行辦法針對港澳台居民實際情況作出便利性安排。徐延君表示,針對港澳居民有可能出現的雙重繳費問題,根據暫行辦法,已在港澳參加當地社會保險並繼續保留社會保險關係的港澳居民,可以持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不在內地參加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目前,澳門特區政府社會保險基金出具的《受益人供款記錄》已可作為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期間免除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的證明。“人社部正積極與香港有關機構對接,過渡期內,對香港居民可能面臨的雙重繳費問題靈活處理。”徐延君説。
據瞭解,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於2019年9月15日正式上線,港澳參保人員可通過社會保障號碼自助查詢個人社保權益單、辦理社保關係轉移、完成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等,實現“一網通辦”。
“港澳同胞提出來的需求,我們會盡最大努力落實到位。”徐延君表示,希望港澳居民主動了解政策,積極參保。
與此同時,人社部與國家醫保局還於近日在港舉行了宣講會,介紹香港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