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分別對趙傑、殷濟海、劉保鋒提起公訴

中新網4月6日電 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黑龍江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副書記、主任趙傑,中國石化化工銷售有限公司華東分公司原黨委書記、副總經理殷濟海,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劉保鋒提起公訴。

黑龍江檢察機關依法對趙傑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黑龍江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副書記、主任趙傑(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綏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綏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趙傑利用擔任省國資委黨委副書記、主任等職務便利,先後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收購改制公司、承攬工程、人事提拔、購買煤炭、土地出讓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上海檢察機關依法對殷濟海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中國石化化工銷售有限公司華東分公司原黨委書記、副總經理殷濟海(正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殷濟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1995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殷濟海先後利用擔任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銷售供應公司化纖部經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理,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銷售上海分公司總經理,中國石化化工銷售有限公司華東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開展化纖、化工產品貿易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海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劉保鋒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劉保鋒(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海口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保鋒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海口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劉保鋒利用擔任海南省交通運輸廳規劃財務處處長、辦公室主任、副廳長等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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