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歲老人王某稱二兒子沒盡贍養義務,將其告上法庭,請求增加贍養費用。
10月29日上午9時30分,北京房山法院河北人民法庭韓玉法官帶領審判團隊來到了房山區青龍湖鎮崗上村村委會,巡迴審理這起贍養案件。
前不久,年近八旬的王某將二兒子李某訴至法院。鑑於老人年事已高,行動不便,為方便老人蔘加訴訟,承辦法官韓玉決定巡迴審理這起案件。
法庭上,王某表示,早在2001年,她曾因贍養糾紛起訴過二兒子李某,房山法院判決李某每月支付王老太贍養費100元、每年給付王某生活用煤1噸,醫療費用由二兒子李某承擔一半。
現如今,王某年事已高且疾病增多,需要增加營養和藥物,同時物價升高,原判決的費用已經不能滿足日常生活。
因此,王某要求兒子李某提高贍養費用,給付每月贍養費1000元、每年電費600元以及醫療報銷後費用的一半。
庭審中,李某表示不同意母親的要求,稱母親有很多渠道的生活來源:一方面,李某按照判決每月支付相應的費用。另一方面,國家每月給予王老太生活補助,村委會每月給予她生活補助、土地確權款、生態效益等費用,逢年過節村委會也向老人發放節日補助及生活物品。
雖然現在物價升高,但是目前的生活來源費用可以滿足老人的生活需要,衣食住行均有保障。
李某稱是名出租車司機,由於疫情對行業的衝擊,生活也存在困難。同時自己及配偶身體不好,患有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經常需要買藥,還是希望目前能夠考慮兒女的生活條件酌情主張贍養費。
庭審中,韓玉法官再次主持調解,但是雙方矛盾尖鋭,均不讓步。
庭審結束後,多為人大代表及法官主動跟老人王老太調解談心,從親情、老人贍養、兒女生活等角度,希望老人認真考慮,敞開心扉與家人心平氣和談一談,緩和與家人的關係。
因雙方矛盾衝突較大,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調解意見,法庭將擇日宣判。
文/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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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