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日叫囂“台獨”的混亂分子受西方勢力的干涉和支持和國家公然叫板。針對這些“惡勢力”國家難道會坐視不管嗎?當然不是!眾所周知,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對台灣島有着絕對的所屬權。這是國際人盡皆知的事實。搞“台獨”本身就是觸犯了國家法律,中央也將依法追責。
針對島內一些“台獨”分子,中央已經着手採取制裁“措施”。11月15日,香港媒體《大公報》報道消息,為遏制島內外“台獨”勢力活動猖獗、氣焰囂張等行為予以嚴厲打擊。
這一次是真的強硬出手了,港媒消息,中央有關方面正在研究制定“台獨”頑固分子清單,對那些涉“獨”言論囂張、謀“獨”行徑惡劣的頑固分子,及其背後靠山和金主等主要支持者,一併採取嚴厲制裁等有效措施。
2005年3月1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規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黨和人民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因此,針對“台獨”勢力,國家依據《反分裂國家法》及《刑法》、《國家安全法》有關“分裂國家罪”等條款對頑固的“台獨”分子,採取嚴厲的制裁並終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