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最近,香港長期以“反中亂港”為己任的非法組織“民陣”發表聲明宣佈解散,此前宣佈解散的“教協”也是其成員團體。
“民陣”全稱“民間人權陣線”,別看名字中有“民間”和“人權”,這個組織自2002年成立伊始就名不副實,不但不為港人謀利,在人權建設上沒啥建樹,反而不斷給香港社會的安定秩序攪渾水。他們口中喊着維護法治,手裏搖着人權民主自由的大旗,實則始終站在國家安全、香港繁榮穩定的對立面。
港媒曾列出“民陣”40多個成員團體,幾乎所有的“攬炒派”成員都參與其中。《聯合早報》披露,港府正在調查“民陣”是否受到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的資助。
遠的不説,就以近年非法“佔中”和“修例風波”為例:“民陣”多次涉嫌組織非法遊行,任由其升級變質為暴力襲警、攻擊路人、破壞公共設施的嚴重暴亂,同時公然挑唆反對政府、污損國徽、扯燒國旗,當然,少不了與外部勢力勾勾搭搭,危害國家安全。
“民陣”甘當“反中亂港”黑手、港版“顏色革命”急先鋒的惡劣行徑實在數不過來。此次“民陣”解散,就是多行不義必自斃。
曾有香港市民在“教協”、“民陣”辦事處樓下舉行聲討大會,斥其“撕裂香港社會、教壞下一代”。圖源:海外網
隨着今年初“民陣”涉嫌違反國安法被調查的消息傳出,騎在樹上的猢猻們就開始跑路。香港多個較具影響力的反對派團體紛紛“跳船自保”,與“民陣”割席。在發表解散聲明時,“民陣”的團體成員已由2019年的40多個鋭減為8個。
然而,眼看前方已是接受法律審判的窮途末路,“民陣”還是不死心。據媒體報道,即便在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後,“民陣”仍企圖組織非法遊行等活動,還藉着解散聲明暗自攬功,愣是把過往的樁樁罪行誇成了“功績”,蓄意煽動其他組織繼續“反中亂港”。
“民陣”發佈的解散聲明仍標榜“旨在推動香港的人權民主自由”“秉持合法、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原則”“創造50萬人、100萬人、200萬人遊行的紀錄”等等。連“黑暴”肆虐、撕裂香港社會對立也愣是被其美化成了“讓世界看到香港,讓燈光照耀黑暗”。
最後,“民陣”竟還在呼籲“勿忘初衷”“人在,希望在”,這是想另起爐灶、捲土重來?
但“民陣”肯定明白,其所作所為已嚴重挑戰了“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早已觸犯香港國安法和多項香港本地法律。此時宣佈解散,其實是以“金蟬脱殼”跑路卸責:我的團體解散了,團體犯的事跟我沒關係,警察可別來找我!
當然,這不過是“民陣”單方面的如意小算盤,這份聲明恐怕要變成“民陣臨終遺言”了。
8月17日上午,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自願解散不是免責條款。香港警方也已強調,任何組織及成員犯下的罪行,其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辭職而抹去,警方會繼續全力追究其是否違反香港國安法和其他法律。正如香港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所説:“我們不會今時今日才去看證據,不會今時今日才去做些什麼,我們會集齊相關證據。任何人違法,不要以為可以逃之夭夭。”
這意味着任何人或機構犯下的“反中亂港”罪行,都不會因“解散”“退場”而逃罪脱責。香港要長治久安,就必須對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依法追究,以儆效尤。哪些人觸犯了法律、如何追究他們的罪責,現在到了算總賬的時候。
文/東籬舊友
編輯/山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