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偉 見習記者 劉欣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下稱新《海安法》)將於今年的9月1日起施行。在5月27日交通運輸部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孫文劍介紹了新《海安法》的相關情況。
孫文劍介紹,《海安法》是我國海運領域的基礎性法律,確立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此次修訂是1983年頒佈以來進行的首次全面修訂,從加強船舶船員管理、落實安全保障制度、強化航運的安全監管、完善搜救應急和事故調查處理機制、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等方面,對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制度和內容進行了全面的充實完善和調整,新《海安法》共十章一百二十二條,新增8項法律制度,充實完善6項法律制度,對於加快建設交通強國、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升國家形象都具有重大意義。
例如,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船舶的疫情防控問題引起了各方關注。新《海安法》明確規定,發現在船人員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嚴重威脅他人健康的傳染病的時候,船長應當立即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在職責範圍內對相關人員採取必要的隔離措施,並及時上報上級的有關主管部門。此外,新《海安法》還增加了海上交通資源規劃制度,統籌規劃和管理海上交通資源,促進海上交通資源的有效開發和利用,有利於海上“高速路”的建設,讓“黃金航道”跑出“加速度”。
孫文劍表示,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為做好新《海安法》的宣傳貫徹工作,交通運輸部剛剛印發了學習貫徹新《海安法》的通知,對行業宣貫工作作出了一系列的安排和部署。一是在全系統組織開展學習教育培訓。各相關單位組織本單位、本系統開展教育培訓,確保一線執法人員學習培訓的全覆蓋、無遺漏。二是深入開展普法宣傳活動。結合着國際海員日、中國航海日等主題活動,廣泛宣傳海上交通安全的法規。三是抓緊做好配套法規的立改廢。四是紮實推進海事規範公正文明的執法。結合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要求,堅決治理和杜絕亂罰款、濫收費、任性檢查等執法頑瘴痼疾,堅持執法為民,讓廣大人民羣眾感受到海事執法的“温度”。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