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斗煥(1931年3月6日—2021年11月23日)。
全斗煥出生於1931年,曾在1980年至1988年期間擔任韓國第11屆和第12屆總統,在其執政初期曾發生了著名的“光州事件”。上世紀90年代,全斗煥因涉嫌軍事叛亂罪等被起訴,一審時被判處死刑,後來減刑為無期徒刑。1997年全斗煥獲得特赦,並在1998年初獲釋。
出獄後的全斗煥過着相對低調的生活,直到2017年他出版了多部《全斗煥回憶錄》,再次引發了大量爭議。全斗煥在回憶錄中否認了他在光州事件中的責任。據韓國媒體消息,《全斗煥回憶錄》由其子全宰國旗下一家並不出名的出版社出版,幾乎算是自費出版物。
全斗煥的回憶錄一經出版,很快就遭到了受難者團體與家屬的抗議和抵制。首爾大學講師黃東夏等人針鋒相對地編輯出版了《全斗煥他敍傳》,以回擊被認為存在歪曲事實的《全斗煥回憶錄》。此外,抗議人士也在蒐集資料,並於2017年6月12日向光州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以侵害光州受難者名譽權利為由,要求禁止該書出版,直到出版社撤除33處爭議文字。
左圖為《全斗煥回憶錄》第一部(1979-1980)書封。右圖為《全斗煥他敍傳》書封。
2017年8月4日,光州地方法院對相關訴訟作出裁定,禁止《全斗煥回憶錄》的出版、發行、複製、廣告與販賣。
據新京報記者觀察,亞馬遜電商平台上已檢索不到《全斗煥回憶錄》第一部的銷售鏈接,該書的對應時間是1979年到1980年,其間曾發生光州事件。
2018年5月3日,韓國光州地方檢察院又對全斗煥提起不拘留訴訟,指控其涉嫌在回憶錄中,歪曲和否認事實,並誹謗死者及其家屬。全斗煥多次以阿爾茨海默病(老年痴呆)惡化為由,拒不出庭。去年11月該案宣判一審判決,全斗煥獲刑8個月,緩刑2年。
作者 | 李永博
編輯 | 羅東
校對 | 李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