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原標題:再次明確!2022年醫保改革重點有這些
擴大藥品耗材集採範圍、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進一步擴大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再次明確今年醫保領域的改革目標。
重點一:擴大藥品耗材集採範圍
任務明確,繼續開展藥品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工作,並擴大采購範圍,力爭每個省份國家和地方採購藥品通用名數合計超過350個。這意味着,藥品集採將繼續擴圍,進一步擠壓藥品帶金銷售的空間,擴大(39.300, -0.56, -1.40%)受益面。
三年來,集採已經進入常態化、制度化階段,國家累計6批集採共採購234種藥品,平均每個省份藥品集採品種累計已達50個。國家醫保局此前也已經明確,藥品集採將在化學藥、中成藥、生物藥三大板塊全方位開展。
5月22日,在北京市豐台區盧溝橋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在為患者配藥。(新華社記者彭子洋 攝)
集採不僅實現被採購藥品的降價,同時也對藥品市場產生鯰魚效應。從國家醫保局開展的藥品價格監測數據看,2019年和2021年這兩年,藥品總體價格水平持續下降,年均達到7%左右。
在高值醫用耗材方面,2022年國家層面將開展一批脊柱類高值醫用耗材集採。針對國家組織採購以外用量大、採購金額高的藥品耗材,國家醫保局等部門將指導各省份至少各實施或參與聯盟採購實施1次集中帶量採購。
重點二: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
醫療服務價格是重要的民生價格。任務明確,各省份2022年6月底前印發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相關文件,年底前將醫療服務價格調出成本監審和價格聽證目錄。
此前,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明確通過3至5年的試點,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經驗。贛州、蘇州、廈門、唐山、樂山5個城市成為試點城市。
4月25日,青海省婦女兒童醫院醫生、青南支醫隊員孫敬(左一)
在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人民醫院兒科門診坐診。(新華社記者韓方方 攝)
2022年,國家醫保局等部門將指導地方科學設置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啓動條件、觸發標準及約束條件,年內開展1次調價評估,符合條件的及時調價。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同時,也將不斷完善配套措施確保羣眾負擔總體穩定。包括做好調價可行性的評估,做好醫療服務價格和支付政策協同,將調價部分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等。
重點三:推行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
為推動醫保高質量發展,任務明確,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在全國40%以上的統籌地區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或按病種分值(DIP)付費改革工作,DRG付費或DIP付費的醫保基金佔全部符合條件住院醫保基金支出的比例達到30%。
5月22日,在北京市豐台區盧溝橋社區衞生服務中心,
醫務工作者通過視頻連線的方式為預約上門治療的患者掃描電子醫保卡。(新華社記者鞠煥宗 攝)
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將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減輕患者個人負擔。2019年以來,30個城市的DRG付費國家試點和71個城市的DIP付費國家試點先後啓動,在放緩醫藥費用增速、規範醫療行為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據介紹,在國家試點的基礎上,部分省份也選取了一些基礎條件較好的城市開展試點,全國DRG、DIP的試點已經超過200個。根據安排,相關部門將對已進入實際付費階段的試點城市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完善支付政策。
重點四: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發展
目前,我國已基本建成以基本醫保為主體、醫療救助為託底、補充醫療保險等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2022年,將繼續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更好覆蓋基本醫保不予支付的費用。
1月1日,在山東省棗莊市婦幼保健院兒童ICU病房,
醫護人員準備為4歲的脊髓性肌萎縮症患兒注射靶向治療藥物諾西那生鈉。(新華社記者郭緒雷 攝)
此外,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穩步提高,我國絕大多數省份已經實現了市級統籌,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海南等省份已經探索開展省級統籌。接下來,基本醫保省級統籌將繼續推進。
在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方面,進一步擴大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每個縣至少有一家定點醫療機構能夠提供包括門診費用在內的醫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
國家醫保局等部門也將指導各地推進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對在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就醫實行差別化支付政策,逐步將多發病、常見病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責任編輯: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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