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的丁女士在 4S 店
定了一輛奧迪 A3
價格比同款車型便宜了 3 萬
本以為撿到了大便宜
可後來發現
事情不簡單
5 月 31 號,丁女士在紹興宏奧奧迪 4S 店看中了一輛奧迪 A3,但是覺得 21 萬的報價有點高。隨即,銷售把丁女士帶到二樓展廳,這裏有一輛同款的 A3,價格卻比樓下便宜 3 萬,只是開過一次發票。
車子是今年 5 月出廠,公里數也只有 16 公里,看起來的確是新車。開過發票到底意味着什麼,丁女士沒有細想,一心以為撿到了便宜,當場付了 1 萬元定金,簽了銷售合同。
可是,等她回到家,家人覺得不對勁,開過發票,不就是曾經出售過,這哪裏是新車,明明是二手車!
原來,這輛車不僅開過發票,還上過牌照。一家正規的奧迪 4S 店,難道會把二手車當新車來賣?對於這個問題,4S 店的回應,出人意料。
紹興宏奧奧迪 4S 店銷售總監 陳奇峯:
客户在買新車的時候可能需要享受額外的優惠,我們就結合廠家的方式方法,讓其他客户先購買一輛車,新車掛牌後再把這台車賣還給我們,是為了給予客户更大的讓利。
4S 店的意思是車子是新車,只是手續是二手。在一些特殊節點,4S 店委託某個客户直接向廠家購車,達到一定數量,可以享受優惠,這些車再由 4S 店回購。二次出售時,類似丁女士這樣的消費者,就可以用較低的價格購車。
針對 4S 店的這個解釋,記者也諮詢了業內人士,得到的答覆是:的確存在這種銷售模式,不過,4S 店又是找人代購,又是回購,初衷可不是為了消費者,而是為了完成廠家的銷售指標,好拿到返利。
丁女士買的車子,身份算是搞清楚了。可是,仔細看她的購車合同,新的問題卻又出現了。
合同上,車價一欄,包含了 14500 元的購置税。一輛二手車,為什麼要收購置税呢?
紹興宏奧奧迪 4S 店銷售總監 陳奇峯:
14500 元是含在這個車的總價裏面的,就是我們內部分賬會做這個單據,同時為了客户更好地理解這個總價是怎麼構成的。
4S 店的解釋,丁女士無法接受 ,之前,她是貪圖 3 萬塊錢的優惠,可後來一算,21 萬的定價,正常情況也有折扣,收她 183800,實際便宜也就萬把塊錢,為了這點錢,掛一個二手車的名頭,她不能接受,只想退車。
可是,4S 店不肯退定金,堅持按合同來。丁女士反駁,她要買的明明是新車,現在卻是二手車,4S 店已經涉嫌欺詐,憑什麼不給她退車?
最終,經過記者協調,紹興宏奧同意解除合同,退還徐女士一萬元定金。
針對此次事件,律師表示,如果徐女士能提供證據,證明 4S 店未就車子二次轉讓一事進行告知,就涉嫌欺詐。可以退一賠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