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迎峯度冬能源保供工作中,如何保障民生用能需要,確保羣眾安全温暖過冬?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負責人剛剛介紹,民生用能佔整個供應的比重不高,居民用電佔全部用電的不到20%,民生用氣佔全部用氣不到50%,有能力、有條件給予全額保障。
記者獲悉,民生用能將在資源上做到充分保障。“民生用能佔我們整個供應的比重不高,居民用電佔全部用電的不到20%,民生用氣佔全部用氣不到50%,有能力、有條件給予全額保障。”上述負責人説,為保障民生用能供應,很重要的一項措施就是對民生用能實行合同全覆蓋。為此,已組織煤炭企業與發電企業簽訂電煤中長協,實現對發電供熱用煤全覆蓋。同時,組織供氣企業和地方全面簽訂供氣合同,對民生用氣合同全覆蓋。要求各地將燃氣公交車、出租車全部納入民生用氣範圍予以保障。
民生用能也將嚴格按價格政策保持穩定。我國對民生用電用氣都有明確的價格政策。對居民生活用電實行政府定價。對居民生活用氣實行基準門站價格加合理浮動機制管理。在當前國際能源價格大漲的情況下,相關各方很好地貫徹執行了這些政策要求。民生用電用氣價格將嚴格按價格政策保持基本穩定。
同時,相關部門將切實完善民生用能保障的責任機制和技術條件。上述負責人説,近年來,隨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冬季高峯期取暖用電用氣需求不斷攀升,加大了調峯保供的難度。“部分時段必須堅持民生優先,統籌協調好保障民生用能和部分工商業生產用能的關係。”上述負責人表示,為此,相關部門組織各地和煤炭、電力、天然氣供應企業建立了可中斷調峯用户清單,制定了壓減預案,必要時科學有序實施“壓非保民”,既要兜住民生用能底線,也要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降到最低。
“保障民生用能需要是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企業共同的責任。地方須落實好保障民生用能的主體責任,供能企業須落實好民生用能的供應保障責任。只要相關各方切實履行好責任,共同把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完全能夠保障好民生用能需要,確保羣眾安全温暖過冬。”上述負責人説。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記者 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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