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户端記者 郭兵 通訊員 楊晨曦
(不繫安全帶碰撞試驗)
汽車安全帶是為了在車輛發生碰撞時對成員進行約束以避免與方向盤及儀表盤等發生二次碰撞或避免碰撞時衝出車外導致傷亡的安全裝置,是保護駕乘人員的“生命帶”。《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為了進一步提升汽車駕乘人員的安全防護水平,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引導、呼籲廣大駕乘人員正確使用安全帶,2020年11月26日上午,鄭州交警三大隊聯合鄭州長途汽車中心站,在人流車流密集的火車站、汽車站地區開展“繫好安全帶 繫好生命帶”宣傳活動。
活動開始,中隊長王楊通過兩個小實驗直觀演示了車輛行駛狀態下安全帶的保護約束作用,通過用無任何約束的雞蛋和用膠帶簡單約束的雞蛋在發生碰撞瞬間的對比,我們可以感受到碰撞瞬間的慣性力足以對身體頭部、腦部等脆弱部分造成傷害。隨後,實驗人員坐在座椅上演示駕駛車輛狀態,在事故碰撞瞬間,實驗員飛倒在軟墊上,如若是真實情況,那麼這位沒系安全帶的駕駛人或是乘客可能要“頭破血流”。
實驗結束後,王楊帶領十餘名警力對出站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對駕駛員進行安全駕駛教育,檢查旅客的安全帶是否使用,向全體駕乘人員講解安全帶使用規範,呼籲廣大旅客重視“生命帶”的使用。隨後,民警在福壽街興隆街路口開展“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違法治理。執法現場,民警賈明言對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多位駕駛員和乘客作出了處罰,並向司乘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普法教育。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第八十九條、第九十條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第六十二條規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二十元至五十元;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五元至十元。鄭州交警三大隊鄭重呼籲:安全帶,防傷害;前後排,都要帶!為了您的安全,請自覺繫上安全帶。
來源:大河客户端 編輯:程永兵
【來源:大河客户端】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