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家領導人稱“新疆存在強迫勞動” 新疆發佈會直斥:少幹損人不利己勾當

【環球時報-環球網報道 記者 範凌志】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在京召開第59場涉疆問題新聞發佈會,針對近日美國國家領導人稱“在新疆存在針對維吾爾族人的壓迫和強迫勞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發言人徐貴相直斥:“美國國家領導人應該好好反思,想想怎麼把自己國家人權的爛攤子收拾好,把自己份內的事情做好,少幹一些損人不利己的勾當。”

“美國國家領導人發表涉疆謬論,稱‘在新疆存在針對維吾爾族人的壓迫和強迫勞動’。對此,我們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徐貴相指出,新疆事務純屬中國內政,美國國家領導人沒有任何資格和權利橫加指責。所謂涉疆問題,根本不是什麼民族、宗教、人權問題,而是反暴恐、反滲透、反分裂、反干涉問題。“而美國國家領導人卻對此視而不見,一意孤行地繼承特朗普政府遺毒,散佈中國新疆存在‘強迫勞動’‘人權壓迫’等謬論,這種毫無底線、喪心病狂給新疆潑髒水的惡劣行徑,必將遭到新疆各族人民的唾棄,遭到國際社會有識之士的批評。應該看到,新疆的人權狀況比美國不知好多少倍,美國國家領導人應該好好反思,想想怎麼把自己國家人權的爛攤子收拾好,把自己份內的事情做好,少幹一些損人不利己的勾當。”

徐貴相提到,早在20世紀初,世界上一些資本主義強國推行殖民主義,對殖民地國家進行大規模、嚴重的強迫勞動和奴役剝削。在此背景下,國際勞工組織推動各成員國陸續制定了一系列公約。其中,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第29號)第2條第1款明確規定,“強迫勞動”是指:“以任何懲罰相威脅,強迫任何人從事的非本人自願的一切勞動或服務。”該定義主要包含“以懲罰相威脅”“非自願性”“對象不限定”三個要素。《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2014年議定書》第1條第3款又進一步明確,以獲取勞動力為目的的人口販運也屬於強迫勞動。“由此可見,判斷是否存在‘強迫勞動’,應該遵循國際社會的明確定義和嚴格標準,不是憑着某些人信口開河、某些所謂人權機構主觀臆想就能認定的。”

“儘管21世紀的陽光已經普照世界,但強迫勞動這種奴隸社會的遺毒,在美國依舊是根深蒂固。”徐貴相説,且不説美國有數百年販賣、虐待和歧視黑奴的歷史,犯下的罪孽極為深重,僅從近年來看,美國人口販運問題氾濫成災、農業領域、私營監獄強迫勞動司空見慣、濫用童工現象普遍存在、女性和殘疾人勞動權益屢遭侵害、就業領域歧視問題持續惡化,這些斑斑劣跡、累累罪行觸目驚心、令人髮指。“我們認為,美國這座所謂的‘民主燈塔’必須先照亮自己,這位所謂的‘人權衞士’首先要保衞好本國人民的人權,這片所謂的‘自由樂土’應該讓本國民眾得到真正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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