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1月25日訊(記者 林伊人)11月25日是“國際反家庭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李廣宇表示,此次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婦聯和中國女法官協會首次聯合發佈,向社會表明了多方合力、聯合治理家庭暴力,向家庭暴力堅決説“不”的態度和決心。
十個案例包括:行政處罰與人身安全保護令同時適用、依法懲罰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行為、婦聯組織或村委會代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行動不便當事人申請、破除對未成年人進行打罵教育的陋習、探索學校對發現家庭暴力的作用、同居關係及離婚後的暴力防治、放寬申請人舉證標準、精神暴力適用情形、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基於家庭暴力而變更直接撫養關係等多個方面。
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民一庭庭長鄭學林表示,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為,不僅直接危害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導致家庭破裂、未成年人生活無着,而且極易引發惡性刑事案件,危害社會安全和穩定。
鄭學林表示,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後,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時間制定人身安全保護令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收取訴訟費用,申請人也不需要提供擔保,最大限度地保障當事人能夠及時、便捷地獲得司法保護。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國法院共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5749份,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發生,維護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特別是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