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被佔七年的耕地終於還綠了

由 童豔紅 發佈於 綜合

“這片耕地重新綠起來了!現在種上了芝麻和蔬菜,我們也會時時關注和保護這片耕地,不讓它再被破壞!”近日在南平市延平區大橫鎮溪洋村“東羣尾”山場,溪洋村村支書葉子龍對延平區檢察院檢察官如是説。後者看到,曾被非法佔用長達7年的耕地已恢復原狀,在煦風中綠浪湧動的田野,呈現出勃勃生機。

屢罰不改耕地變成駕校

2011年11月,南平市某服務有限公司未經批准,對從溪洋村“東羣尾”山場租來的24.75畝農用地,擅自進行水泥硬化,作為開展汽車駕駛業務培訓的場地。2012年3月,轄區國土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10.2萬元,並對違法佔用的耕地立即復耕、恢復原種植條件。

誰知,該公司雖然繳納了罰款,卻在復耕、復墾上玩起“障眼法”。他們在被非法水泥硬化的耕地上覆土以應付檢查,待執法人員離去後又將覆土剷除,繼續開展經營活動,如此往復。

2015年7月,因非法佔用農用地,該公司被刑事立案偵查、提起公訴,後來被法院判處罰金20萬元,其法定代表人郭某也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萬元。

2016年11月,延平區檢察院發現,該公司僅對9畝耕地進行了復墾,還有15畝耕地繼續作為駕駛培訓等活動場地。

收到檢察建議後,國土部門下發了整改通知。但該公司僅對部分硬化地面進行了破碎,未進行復墾修復,繼續開展駕駛培訓業務。

持續監督終於復墾到位

2017年3月31日,延平區檢察院依法向建陽區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要求國土部門全面履行對該公司非法佔用農用地的監管職責。同年6月2日,建陽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

判決甫一生效,承辦檢察官就走訪國土部門,就涉案耕地復耕問題進行溝通。國土部門立即約談該公司,並組織當事公司和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討論復墾方案。

方案落實過程中,檢察官數次實地走訪跟進復墾進展情況,發現該公司履行不力,先是用城市棄土代替方案中的取土覆蓋,不能達到有效復墾、復耕目的,使得復墾作業處於停擺狀態。

“半拉子”的復墾如遇極端惡劣天氣,極易出現水土流失、滑坡等危害。為防止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二次污染和破壞,承辦檢察官向國土部門提議,以代履行方式對後期復墾作業行使監管職責。該建議被國土部門採納,最終決定通過招投標的方式,委託具備資質的施工單位代為履行復墾作業。

2018年10月12日,復墾項目通過驗收。這片被非法佔用長達7年之久的耕地終於復墾到位,並移交給溪洋村委會監督管理,以確保土地農用性質。(張仁平 陳曉敏 鄭書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