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國家榮譽賦予教師更大職業榮光丨長江評論

長江日報評論員魯珊

國家教師榮譽制度要來了!正在徵求意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修訂草案)》在社會上引起熱烈反響。其中擬規定,國家建立教師榮譽表彰制度,設立國家教師獎,對有重大貢獻的教師,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授予人民教育家、全國教書育人楷模、全國模範教師、全國優秀教師等稱號。

通過立法給一類職業設置“國獎”、建立一整套榮譽表彰制度並不多見,這是一份特別的國家禮遇。

中國傳統文化裏,教師的地位很高,對教師的讚美也由來已久。像“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這些詩句,中國人耳熟能詳。長久以來對教師的尊崇,形成了教師應“默默無聞,無私奉獻”的認識,師者也把“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當做職業美德與追求。

教師以教書育人為己任,客觀上是在時光荏苒中一茬又一茬澆灌幼苗,傾力於孩子的成長,但這並不意味着教師職業只是“寂寞無聞”。教師是太陽下最光輝的職業,本就應當成為追逐理想、綻放光彩,實現人生價值的舞台,“教書育人”一樣可以成為人民的英雄、楷模,一樣會讓自己的人生閃閃發光。

現行教育法制定於1993年。時隔近30年,中國教育事業獲得了迅猛發展,教師隊伍增加了近一倍,國家和人民對教育的期待與需求也發生了巨大變化。當前的時代是人才競發的時代,也是對人才渴求倍至的時代,黨和國家的事業交到什麼樣的人手上,決定了國家和民族有什麼樣的未來。立德樹人成為時代重大使命和任務,教育、教師的重要性空前重大。

這些年來,我國不斷提高教師收入,到去年,全國所有縣市實現了“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目標,“當老師”不再是一種“要耐得貧寒”的選擇。如今,修訂中的《教師法》,建立教師榮譽體系,尤其是設立國家教師獎,以國家的名義禮遇優秀教師,就是要不斷提高教師的政治地位、社會地位和職業地位,讓教師成為發光出彩、人人羨慕的職業,讓1700萬教師感受到職業榮光,激勵更多的年輕才俊將理想與奮鬥投身於教育事業。

【編輯:張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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