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月31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31日宣佈,由2月5日起,調整從內地和澳門的抵港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檢測安排。而從台灣抵港人士的強制檢疫期,將同時調整為在指定酒店強制檢疫14天及其後7天的自行監察。
特區政府表示,由2月5日起,所有於1月18日或之後、由內地或澳門抵港的人,需要強制檢測3次,分別在抵港的第3天、第5天以及第12天接受檢測,其中第12天的檢測必須在社區檢測中心進行。該安排適用於“回港易”或“來港易”計劃抵港而獲豁免強制檢疫的人士,以及已接種疫苗而須接受7天強制檢測的人士,以及未接種疫苗而須接受強制檢測14天的人士。如果有關人士在1月18日至1月25日期間抵港,並已在抵港第12天或第16天到社區檢測中心接受強制檢測,將獲視為完成要求。
至於台灣抵港人士的檢疫安排,由2月5日起,過去14天曾逗留台灣的香港居民,在抵港後須於檢疫酒店接受14天強制檢疫,其間接受6次檢測,隨後進行7天自行監察。他們在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須接受強制檢測,其中第19天必須到社區檢測中心檢測。
2月5日起,由台灣抵港的非香港居民,必須已完成疫苗接種,方可乘飛機到達香港,檢疫與檢測安排與香港居民相同。未完成疫苗接種的非香港居民將不會獲准入境。
在1月16日至2月4日期間從台灣抵港人士,特區政府衞生署將安排他們在檢疫期完成前分批有序地進行檢測。若他們獲得陰性檢測結果,並已完成最少14天的檢疫,便可陸續獲安排離開指定檢疫酒店。有關人士離開指定檢疫酒店後須於抵港第15天至第21天自行監察,並在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