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陝西都市快報】;
“大眾點評説我點贊過多,那這個‘過多’的標準是怎麼界定出來的?”
日前,一樁“頂級會員”訴大眾點評網侵權案二審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一方是患有殘疾的網民,堅稱“我喜歡我就贊”;另一方則是拿出大數據,精準證明用户最極端時0.75秒點一個贊,並以此對用户作出扣分、禁言、降級等的大眾點評平台。
那麼問題來了,
點贊這一行為到底有無規制方法?
法院又該如何界定?
一小時近5000個點贊
到底算不算異常?
大眾點評平台作為被上訴人,在法庭上舉證表示:“2019年9月25日至10月9日,上訴人畢某日均點贊2萬次,最高記錄為單日2.4萬個贊;當年10月20日至11月6日,日均點贊2—3萬次,最高記錄為單日3.7萬個贊……”
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提交證據是:“大量單個點贊用時低於1秒,例如一小時點贊4888個,平均0.75秒一個贊”。
對此,大眾點評平台表示,畢某的上述行為“極端異常”,完全不符合一個正常人的行為,平台方面懷疑畢某是使用相關的電腦插件實現如此高的點贊數量,而非在閲讀思考後對內容認可而實施的點贊行為。如果平台放縱此類行為,則必然會影響消費者對網站數據真實性的判斷。
作為上訴人,畢某則表示,自己是一個殘疾網民,正常行走時間不能超過20分鐘,每天大量時間非躺即坐,上網是自己的主要社交活動,點贊也是其中一部分。對於自己的點贊行為,畢某認為:只要自己喜歡,自己就能點贊,想怎麼點都行。平台既沒對此類行為作出限制,也沒有證據能證明自己是通過買粉和使用第三方軟件進行點贊操作。
大眾點評方面則反擊稱:既然上訴人這麼説,那平台方面反而認為,畢某很多不足1秒內的點贊行為,都難以體現他有‘喜歡’這一個思維過程。”
畢某和其代理人對此並不贊同,回應道:“平台的管理標準模糊,讓他們不知道自己到底觸犯了何種規則,平台規則完全沒寫清楚!請大眾點評方面解釋清楚:多少個點贊會構成異常?什麼時候點贊、怎樣點贊才行?
對此,大眾點評平台方面表示,網站判斷畢某的異常點贊,是以系統檢測加人工判斷得出的。最極端情況下,畢某單日的點贊數佔了平台總數的8成以上!平台是應用社會公眾認知、依據誠信公約對畢某作出的處罰,但沒有具體標準,技術上也無法證明他到底使用了哪種工具。畢某的點贊行為實則已經擾亂了平台秩序。
畢某:訴請獲得搶“霸王餐”等權益
據本案一審相關信息顯示,上訴人畢某是大眾點評平台的“頂級會員”。曾經因為點贊數異常過高或單個點贊用時過短的情形,於2019年11月被大眾點評平台採取三級處罰,處罰措施包括:禁發點評等內容90天、扣除現有貢獻值50%、撤銷VIP、論壇公示等。
畢某被大眾點評採取三級處罰措施
但畢某堅持認為,這樣的處罰無任何事實依據,大眾點評平台也未能提供平台自身的判斷標準,論壇公示對其處罰,侵犯了其財產權和名譽權;貢獻值屬於虛擬財產,大眾點評平台扣除其貢獻值並且限制期間不能再獲得貢獻值,已侵害其財產權。
綜上,畢某將大眾點評平台訴至法院,要求平台撤銷處罰、賠禮道歉、支付賠償金2.5萬元等。
而在之後的二審中,畢某還表示希望大眾點評返還他相應貢獻值,確保其可順利搶到“霸王餐”、團購券等頂級會員權益。
法院這樣判:
一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本案中畢某的爭相點贊行為不符合一般點讚的行為特點,也無法實現真實的點贊功能,其行為確屬會擾亂平台正常秩序的行為。因此,大眾點評平台依據約定,對畢某的上述行為採取處罰,不屬於侵權行為,畢某據此主張大眾點評平台承擔相應侵權責任,缺乏事實依據,駁回畢某的所有訴訟請求。
畢某不服,上訴至上海一中院。經本案二審開庭,未當庭作出判決,基於雙方都表達了調解意願,合議庭表示會於庭後組織雙方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