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6月2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佈關於終止代徵印花税有關事宜的公告(第489號)。
公告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法》徵收範圍不包括“權利、許可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將自2022年7月1日起終止印花税代徵業務。
為更好地維護權利人的權益,對多繳、錯繳、重繳且未滿三年的印花税,相關權利人可於2022年12月1日(含)前,提交意見陳述書(關於費用)辦理代徵印花税退還業務。12月1日後,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分批為權利人辦理代徵印花税退還業務。
責編: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大河財立方消息】6月2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佈關於終止代徵印花税有關事宜的公告(第489號)。
公告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法》徵收範圍不包括“權利、許可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將自2022年7月1日起終止印花税代徵業務。
為更好地維護權利人的權益,對多繳、錯繳、重繳且未滿三年的印花税,相關權利人可於2022年12月1日(含)前,提交意見陳述書(關於費用)辦理代徵印花税退還業務。12月1日後,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分批為權利人辦理代徵印花税退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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