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滑行工具違法上路!津城一男子騎行滑板車上路被罰

公安交管部門開展對滑行工具違法上路治理以來,交警和平支隊加大對轄區道路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滑板車、輪滑等違法上路的查處。10月15日交通早高峯,一男子騎行滑板車違法上路被和平交警處以20元罰款。

嚴查滑行工具違法上路!津城一男子騎行滑板車上路被罰

10月15日8時56分,在南京路與營口道交口,一名男子騎行滑板車準備通過路口時,正在路口執勤的交警和平支隊泰安道大隊交警依法上前對其糾正。“您好,您騎行的滑板車是不允許上路行駛的,如果是為了休閒娛樂,應當在特定的封閉場所騎行。”執勤交警耐心地對該男子進行宣傳教育。男子因實施了“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交通違法行為,被依法處以20元罰款。接受了處罰後,該男子認識到了騎行滑板車出行的危害性,主動推着自己的滑板車,步行離開了。

據瞭解,由於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滑板車、輪滑等滑行工具速度快且無制動裝置,一旦遇到突發情況難以緊急制動,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門結合本市開展的道路交通違法“鐵拳”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此類滑行工具違法上路進行查處。為此,交警和平支隊在轄區的南京路、鞍山道、西康路等主幹道路,以及繁華路段、大型商圈、校園周邊等重點路段,加強對滑行工具違法上路的治理,規範路面通行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騎行滑行工具違法上路行駛,違反規定的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處以50元以下罰款等處罰。為了自己和其他人的出行安全,請杜絕騎行滑行工具上路。

天津日報 記者 何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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