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江蘇省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江蘇省醫保局近日轉發《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並結合江蘇省實際提出貫徹意見,明確提高居民醫保籌資標準,鞏固提升待遇水平。
根據《通知》,各級財政繼續加大對居民醫保參保繳費補助力度,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640元。省統籌中央資金按規定對地方實行分檔補助,各級財政要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並及時撥付到位。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30元,達到每人每年350元。統籌安排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確保籌資標準和待遇水平不降低。放開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户籍限制。切實落實持居住證參保政策規定,對於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居民醫保的,個人按照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繳費,各級財政要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水平方面,確保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合理提高居民醫保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水平,符合規定的產前檢查費用納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住院分娩醫療費用待遇參照居民醫保住院待遇報銷政策執行。同時,江蘇省將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夯實醫療救助託底功能,堅決守住守牢不發生因病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為減輕羣眾負擔,江蘇省將穩妥推進藥品、醫用耗材集採工作。至2022年底,國家和省級(或跨省聯盟)集採藥品品種數累計不少於350個,高值醫用耗材品種累計達到10個以上,全省完成累計不少於10次省級藥品、醫用耗材帶量採購。
據介紹,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時間原則上為每年四季度,江蘇省將進一步健全醫保公共管理服務,在設區市範圍內實現集中預收期的相對統一,並做好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宣傳和提醒工作,充分發揮“15分鐘醫保服務圈”示範點功能,深入鄉鎮(街道)、村(社區)等基層廣泛開展參保宣傳,通過向全體居民發送參保一封信或短信等多種方式,提醒在繳費期內及時參保,在集中繳費期最後一個月,對尚未參保羣眾實行精準推送提醒。
編輯:吳雨琪
校對:繆敏
責編:匡吉
編審:祝建新
來源: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轉發周知!
【來源:江南晚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