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至3歲職工子女托育難,如何破解?

“兒子兩歲開始上托育班,4000元的托育費相當於我1個月的收入,但為了能重回職場,也只能‘肉疼’了。”8月29日,山東省青島市西海岸新區的女職工王瑩對記者説。

隨着國家放開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生了孩子誰來帶”成為困擾許多適育家庭的現實難題,尤其在雙職工家庭,“帶娃難”問題尤為突出。

8月16日,國家衞健委、國家發改委等17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其中特別提到要增加普惠托育服務供給,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3歲幼兒。

如何實現“幼有所託”?業內人士指出,對於市場化托育機構,應及時明確准入條件和監管制度,穩定發展預期,形成健康的市場秩序;而對於普惠托育機構,要落實場地、設施等配套支持政策和補貼標準,進一步調動用人單位參與辦託的積極性。

0至3歲職工子女托育難,如何破解?

國家衞健委網站截圖

費用偏高、選擇餘地小

為了選到一家價位合適、服務可靠的托育機構,王瑩直言“費了大勁”。她在1個月內反覆考察了七八家機構。

“條件好的機構大多是集團化辦學,每月費用6000多元,收費2000元~3000元的多是小機構。”王瑩表示,青島普通上班族的月薪在5000元左右,動輒五六千元的托育費,確實讓工薪家庭吃不消。

除了托育費用不菲,托育機構數量不足也困擾着很多職工家庭。

孫豔家住青島市嶗山區,周邊公立、私立幼兒園共有十幾所,但是0~3歲托育機構不足5家,且均為市場化機構。孫豔平時工作忙,離家最近的托育機構開車也要20分鐘,“遇到堵車就要30分鐘以上,很不方便”。

職工王瑩、孫豔的經歷基本反映了我國當前0~3歲幼兒面臨的托育難現狀。

8月17日,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郝福慶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國內調查顯示,嬰幼兒無人照料是阻礙生育的首要因素,城市中約有1/3家庭有托育需求,但現實中供給相對不足,特別是普惠性服務供給存在短板。

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全國幼兒園數量達到29.5萬所,而企查查數據顯示,我國托育相關企業僅為7.6萬個。

機構經營面臨困難,“摸着石頭過河”

王曉晗是青島市西海岸新區松果兒托育成長中心的負責人,2021年12月,她在社區開辦了這所小型托育機構,目前共有3個班、55名孩子。因為周邊大多是外來務工人員,她把托育費的標準定為每月1880元。

對於家長們關於“托育機構費用高”的吐槽,王曉晗有自己的苦衷:目前,大部分托育機構都是市場化經營,房租、設施、人員成本等也逐年上漲,“比如我們中心,每年房租、水電、12名教師的薪酬,這些成本就有100萬元左右,加上疫情影響,現在幾乎每個月都在賠錢。”

9月1日,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衞健委人口家庭司負責人杜希學表示,目前,托育服務仍處於起步階段,有9成都是盈利性機構,又遭受疫情衝擊,造成托育機構主要面臨降低成本難、穩定招生難、應對風險難三大難點。

據杜希學介紹,前期,托育機構已按規定享受到了一些普惠性紓困扶持措施,部分地方還探索建立財政支持機制,通過專項補貼、以獎代補、水電民價等形式,扶持托育行業發展。他指出,托育服務的各項扶持政策,在落實過程中,其扶持力度和精準度,仍有挖掘空間。

王曉晗還告訴記者,不同於普通幼兒園,嬰幼兒托育設有乳兒班(6~12個月)、託小班(1~2歲)、託大班(2~3歲)3種班型,可以提供全日託、半日託、計時託、臨時託等多元服務,但是在課程設置、服務項目、費用定價等方面,“大家都在摸着石頭過河”。

期待普惠托育破局,實現“幼有所託”

為了讓職工家庭“幼有所託”,近年來,我國一直不斷健全託育服務政策和法規體系。

國務院辦公廳先後印發《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關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托育服務的發展目標和政策措施;2020年以來,新修訂和制定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等法規均增設或設立專門條款,規定要發展托育服務事業;“十四五”規劃綱要也提出,到2025年,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託位數要達到4.5個。

隨着國家頂層設計的出台,各地也在探索普惠托育的破局之道。

北京出台方案,提出加強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建設,打造“一刻鐘”托育服務圈;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大型園區為員工提供托育服務。

杭州探索“園區嵌入”模式,在規模超過1萬人的產業園區同步規劃教育和托育配套用地,支持採取公建民營方式,由多家用人單位與托育機構共擔成本和責任。

廣東省首次將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和托育服務提檔升級兩大工程納入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重點工程,明確托幼一體園所在公辦幼兒園總量中佔比不低於50%。

對於社會廣泛關注的“用人單位辦托育機構”模式,記者採訪瞭解到,部分單位仍持觀望態度,“擔心與建設現代企業制度要求不符、增加經營負擔、承擔安全責任”等是主要原因。

對此,青島市衞健委人口家庭處處長李紅軍表示,用人單位辦託還是新生事物,可以本着先發展後規範的原則,充分發揮工會民主協商、民主監督作用,調動單位和職工雙方的積極性。

“規模大的用人單位單獨辦或者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承辦,同系統或同行業單位採取聯合辦,職工密集的區域依託社區辦等,都是可行的辦託模式。”李紅軍説。

編輯/譚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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