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2021年國慶節期間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決定,自2021年10月1日零時至10月7日24時,實施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限行措施。
一、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專線通行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
二、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機動車載運危險化學品指定時間路線速度報告憑證、機動車載運危險化學品目錄以外的其他危險貨物指定時間路線速度報告憑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
三、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
(總枱央視記者 鄧煜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