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騰退被執行人承租房屋

大江網/大江新聞客户端訊諶維東、萬晶晶、(吳際宇)報道:近日,南昌市青雲譜區人民法院成功辦結一起執行案件,在當地街道辦工作人員和周邊居民見證下,強制騰退一處經營性房屋,交還給房屋所有人。

該院執行局承辦法官介紹,自2013年起被執行人胡某一直租用該處房屋從事商業活動。今年初,房屋所有人董某以胡某未按期足額支付房租為由,訴至該院提出解除合同、交還房屋等訴求。該院於2018年3月作出判決,支持董某訴求,判決胡某在判決生效十日內返還房屋。交房期限屆滿後,胡某未履行返還房屋義務,董某遂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受理該執行申請後,向胡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限制高消費令》《執行公告》等法律文書,明確告知胡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行為違反法律,已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督促其在執行公告規定期限內交出房屋鑰匙。近日,執行公告限期屆滿,胡某拒不搬出。此後,該院組織警力,依法對胡某非法佔據的房屋進行強制騰房,並將騰空的房屋交還給董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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