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錯換人生28年”當事人姚策生母杜新枝是否故意偷換孩子一事,在網上引發熱議。
此前,姚策養母許女士一方律師李聖在直播間中提到,可以將“錯換人生28年”,改為“偷換人生28年”。2月25日,許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現在一心只想要查出真相,不管是“錯換人生”還是“偷換人生”都是為了徹查當年的真相,而上述説法“沒有針對誰,也沒有點任何人的名字”。
而輿論風波中有網友稱該案已“由民事轉為刑事”,對此,許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們正在申請公安機關介入,其代理律師李聖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該案目前尚未轉為刑事案件。
針對網上對姚策生母杜新枝“偷換”的質疑,25日中午,紅星新聞記者聯繫杜新枝。她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關於網傳當班護士郭希志為郭爸(姚策生父)堂姐一事,在開封二審時,她曾向許女士提出去村裏實地調查,許女士並未前往。
“我們和郭希志沒有任何關係,她不是我們村的,只是一個隊上的,可是話説回來,哪怕她是郭爸的姐姐,她敢給我們換孩子嗎?我們允許她換嗎?她保護我們的孩子都來不及。”杜新枝説道。
而對於郭希志身份一事,許女士回應紅星新聞記者時強調,“我也從來沒有説是郭希志作案,我也不認識郭希志,所以我不想和他們一起去村裏調查。現在法院、醫院、律師團隊等都介入調查了,我只想查清當年的真相。”
據杜新枝講述,她得知許女士一方律師李聖在直播中將“錯換”改為“偷換”後,第一時間聯繫郭威(杜新枝夫婦養子)詢問此事,對方表示並不知情,在與李聖律師溝通後得知,其認為這樣“可引起醫院的重視”。
“許女士是15號生產的,19號出院;我是16號生產,還是剖腹產,三天後我才剛剛能下牀,我哪有力氣去偷?”杜新枝説,“醫院方面,法院還沒判,公安也沒介入,為什麼要用偷換?為了引起重視就不惜踩踏別人的名譽嗎?試問一下,如果一位母親,她生了孩子,即便她有乙肝,她捨得給別人換?我的孩子哪怕生下來斷胳膊少腿我都不會和別人換。”
杜新枝告訴紅星新聞,為了生下姚策,她放棄蒸蒸日上的生意,生下孩子後,病歷顯示孩子一切正常,但是因為擔心孩子患上乙肝,她一直給孩子(養子郭威)打防疫針,一直打到其產生抗體。杜新枝稱,在法庭上呈現的資料顯示,2016年郭威體內還有抗體。此後為照顧孩子的身體,擔心染上其他疾病,杜新枝不願讓孩子出外打工,一直堅持讓他留在身邊,給他安排生活。
而關於為何將郭威的年齡改小三歲,杜新枝稱,她生姚策是二胎,當時處於計劃生育時期,“我在醫院的自述中説了,因為我是第二胎,我不敢跟醫生説我生過第一胎,所以我説是7年前生過一個孩子,沒成,再加上我的女兒和郭威,網友就説我生過三、四胎。但是7年前我女兒7歲,所以説我生孩子(姚策)的時候,沒有準生證,一直到1995年準生證才下來,才辦户口。”
杜新枝還稱,當年她懷孕以後,怕被別人看見,就回老家躲了起來。“為了生這個孩子,我拋棄了一切的生意,就是為了生下他,這些我都提交給法院了。”
而對於網傳“杜新枝有四套房產、郭威名下無一套房產”一事,杜新枝表示,他們家裏經濟條件一般,只有一套房子,“那個房子是2012年給郭威買的房,當時他還在讀書,貸款審批需要銀行流水,所以用的我們的銀行流水,在我們的名下,但是我們現在都住在女兒的廉租房裏,房子一直是給郭威的。”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20年2月17日,28歲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其養母許女士欲割肝救子,卻發現與兒子並沒有血緣關係。後來得知,因為1992年在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生產時,相關人員工作失誤造成許女士和杜新枝抱錯了孩子。28年後,兩個家庭的命運因姚策生病纏繞在一起。此後,雙方當事人走上法律訴訟道路。
欄目主編:張武 文字編輯:楊蓉 題圖來源:IC photo 圖片編輯:邵競
來源:作者: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