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據媒體報道,寧波的小羅説於去年9月底買了一輛保時捷新款電動車,落地價155萬,可才開了三個月,車子突然就開不了了,顯示電氣系統故障。
車主小羅表示:“開了總共才1700公里,開在路上停了一下,再啓動的時候就啓動不了了,顯示電氣系統故障。”
無奈之下,小羅聯繫了4S店,把車拖了回去。經過檢測,確認是車子的電池出了問題,要更換整個電池包。
眾所周知,動力電池相當於純電動汽車的“發動機“,要換大電池,相當於是重要部件大修了一次。
而據小羅瞭解,就算他同意更換電池,什麼時候能把車修好,4S店也無法給出一個明確答覆,所以小羅要求退車。
小羅表示:“他説即使換了大電池,也不能保證以後(會不會)出現類似的問題,這是一輛問題車。本身電動車就不保值,我朋友説要折損三分之一,這些損失他們的意思是要讓我自己承擔,我覺得他們説送些保養什麼的,特別離譜,他們一分錢都不肯賠。”
對此,4S店方面承認,確實是質量問題,並會免費給小羅更換電池。
但對於小羅提出的退換車,4S店表示無法做到,因為該車子是掛在小羅父親公司名下的,並非個人。而汽車三包法的適用範圍,必須是家用汽車。
不過,小羅認為,車子因質量問題出現故障是事實,即使不能退換,這中間出現的損失,4S店也應該承擔。
而4S店給出的補償內容是一些禮券或其他東西,但不包括現金賠償。小羅拒絕接受,他認為,車輛維修後的折損,應該由4S店承擔,他提出了20萬的補償方案,被4S店拒絕。
根據律師建議,目前,小羅打算尋求第三方鑑定機構,先對車輛的折損進行評估,再尋求解決方案。關於此事,我們將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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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