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環球時報新媒體】;
據彭博社7日報道,美國前總統特朗普的代理律師主張,即使特朗普在任期間曾煽動他的支持者“燒燬國會”,總統豁免權也將保護他免於訴訟。
特朗普的律師傑西·賓納爾(Jesse Binnall)7日在華盛頓特區巡迴上訴法院提出,特朗普享有總統豁免權。由3名法官組成的上訴審理小組為了搞清楚該豁免權的適用範圍,向賓納爾提出假設情況。這名律師譴責了法官們提出的一些情況,堅持認為美國總統的此類行為仍能被免於訴訟。
當天,首席巡迴法官斯里·斯里尼瓦桑(Sri Srinivasan)詢問律師賓納爾,這項豁免權是否適用於私下會晤時敦促其支持者去投票站並恐嚇其他選民,阻止他們行使投票權的一位總統。
賓納爾回答説,這種行為是“可怕的”,但是總統豁免權仍然適用。他説,不適用該豁免權的情況應該涉及“純粹個人”的行為和利益,比如性侵指控或總統與其股票經紀人之間關於個人投資的對話。但他表示,如果某個美國總統敦促他的支持者對國會清點總統大選選舉人票提出質疑,那他僅僅是在利用總統辦公室久已確立的顯眼位置,以説服別人接受自己的觀點。
其中一位巡迴法官格雷格·卡薩斯(Greg Katsas)説道,他難以接受這樣一個事實,即特朗普被指控涉嫌煽動抗議者襲擊國會大廈,卻享有總統豁免權。這位巡迴法官隨後提出了“燒燬國會”的假設。
賓納爾回答説,即使某個美國總統曾煽動其支持者“燒燬國會”,總統豁免權也依然適用,但他也表示,在總統被彈劾或卸任後面臨的刑事指控方面,將提供其他問責途徑。
另一位巡迴法官朱迪思·羅傑斯(Judith Rogers)以另兩位的假設為基礎,詢問特朗普的總統職位是否意味着即使發現總統“試圖摧毀我們的憲法體制”,法院也不能發揮作用。賓納爾回答説,基於事實,這類行為不應該遭受民事訴訟。
2021年1月6日,在美國國會清點總統大選選舉人票期間,特朗普支持者暴力衝擊國會,造成至少5人死亡、約140名執法人員受傷。該事件是美國國會近200年來遭受的最嚴重襲擊。
在與這起事件相關的訴訟中,特朗普主張他享有總統豁免權。而華盛頓特區法官梅塔(Amit Mehta)今年2月駁回特朗普的申訴。該法官裁定,基於特朗普在2021年1月6日的舉動屬“非官方行為”,“完全關乎他為了連任所做的努力”,而這並不在總統豁免權的適用範圍內,因此可受理這些訴訟案件。11月28日,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法官埃米特·沙利文再次表示,特朗普在2020年大選期間的政治行為不受“總統豁免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