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屏·開評】“公廁獵人”,你有“挖坑證”嗎?

【開屏·開評】“公廁獵人”,你有“挖坑證”嗎?

人類這個物種並不是都像他們那樣不擇手段給自己同類挖坑,而是也有像視頻拍攝者那樣挺身而出義務幫別人拖車的雷鋒。

網曝甘肅一景區出現“專坑遊客公廁”,廁所建在沙土上,車輛開過去就會被陷,之後有人來索要高價拖車費。敦煌市文旅局回應,事發地點在敦煌至肅北路段。該公廁曾因手續不全被清除過,目前多部門已介入,將重點整治。(瀟湘晨報9月14日)

把廁所建在路邊,然後在廁所門口挖坑,引誘前來上廁所的車輛陷進去,從而索要高額拖車費,一輛車的拖車費據説是3000,而且可能是派出所太遠的緣故,視頻拍攝者報警後等了一小時都無人出警——整個過程天衣無縫,省時省力一勞永逸,沿襲了人類幾萬年來的狩獵傳統,直到現在,挖陷阱也是獵人們捕獵的重要方式。

於是,守“廁”待兔的“公廁獵人”(請允許我這樣稱呼他們)們開起了這個比單純的狩獵更賺錢的買賣,當受害者試圖與他們理論時,他們竟然也有自己的一套邏輯,這套邏輯甚至讓我一度開始思考人生:你這個地方不是誰想拖就來拖,那到底是誰可以拖?拖車需要救援證?那請問你們有救援證嗎?你有挖坑證嗎?你真的知道你是誰你在哪你在幹什麼嗎?

只是“公廁獵人”千算萬算漏算了一點:人類這個物種並不是都像他們那樣不擇手段給自己同類挖坑,而是也有像視頻拍攝者那樣挺身而出義務幫別人拖車的雷鋒。我所看到的視頻的拍攝者,也就是義務幫受害者拖車的好心人,在面對公廁獵人的恐嚇、威脅甚至是暴力阻擋之下,仍然堅持把原本只能坐以待斃的“獵物”們從坑裏拖了出來。

事件發生後,還有去過敦煌的網友前來留言,表示他們也在那裏被“坑”過,這個公廁門口的坑顯然已有一段時間了,如果“公廁獵人”們稍微負點責任,應該早就把坑給填上或是立個警示標誌,這種任由遊客陷進去再索要高額的行為,不僅是失職,而且已經涉嫌違法。

工作人員在電話中接受採訪時説道,這種廁所有兩種,一種是私自建的,一種是有手續但是自己在廁所門口挖坑的,工作人員還説,這個廁所位於敦煌到肅北之間的路段,前期手續沒辦的時候已經讓拆除了,然後“這兩天”又弄上了。從工作人員的話中我們可以感覺到,當地的相關部門是相當負責任的,建個廁所也需要很嚴格的手續,手續不全的公廁他們絕對不認,這點非常好,但是我卻有個疑問:那還有網友之前也在這的公廁被“坑”過的事情説明不僅這個公廁,而且是這個坑都已經存在不短的時間了,它們就建在公路邊上,怎麼就沒發現呢?工作人員所説的“這兩天”到底是多少天?

最後再請問一下“公廁獵人”們,你們動輒向別人要這個證那個證,那請問你們的廁所有證嗎?請問你們挖的這個坑有證嗎?

開屏新聞首席評論員 張京徽

【來源:開屏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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