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形容汽車前臉設計的時候,我們通常會把進氣格柵比喻成“嘴”,把前大燈比喻成“眼”。夜間行車的時候,這雙“眼睛”顯得尤為重要,因為對於駕駛者而言,看得清、看得遠就是夜間行車最大的安全感。
車燈的發展歷程,可以用“越來越亮”來形容,以至於當年普遍使用的鹵素大燈,在今天被大家嘲諷為“蠟燭”。
如今,在路上辨認一台車是新款還是老款其實很容易,只要看它的燈是不是LED就行,那些依舊是鹵素燈或氙氣大燈的車,大概率是老款。而對於自主車型來説,這年頭沒有標配LED大燈,甚至都不好意思出來混了。
LED大燈有段時間被拿出來宣傳,是因為它的確好用,別聽那些LED大燈和鹵素大燈沒區別的説法,這些人要麼沒親自對比體驗過,要麼就是扯犢子。
LED大燈被大規模採用,是因為它有着壽命長、功率低、亮度高、體積小等優勢,隨着LED產業的發展進步,如今成本已經可以壓到很低了,這是它取代鹵素大燈、氙氣大燈的重要因素。換做是以前,LED大燈是高端車的配置,但現在十萬級車型照樣可以讓你直呼“真亮”!
然而,逐漸普及的LED大燈,也帶來一些安全隱患,尤其它在一些不老實的人手裏,反倒變成了傷人的利劍。
近日,工信部答覆了網友關於LED大燈太刺眼的留言。這位網友表示:汽車LED前照燈太亮,反光嚴重,司機無法正常查看後視鏡,建議進一步規範LED前照燈的使用,明確燈光限值。
而工信部的答覆是:現行的《汽車用LED前照燈》國家標準,已對LED近、遠光燈配光限值提出明確要求,後續將跟蹤標準實施情況,不斷完善有關標準,保證燈光使用安全。
看來汽車前照燈太亮,也不完全是好事,對於本車駕駛者來説,更亮的LED大燈確實有利於看清路況,但對於其它車型來説,這有可能是一種煩惱甚至是危險。在晚上尤其是雨天的晚上,後車的LED大燈照射在後視鏡上,會產生炫光,這種刺眼的強光有可能讓人感到眩暈甚至刺痛,影響判斷。
另外,如果遇到對向來車,只要它的LED大燈“閃”你一下,你的眼睛可能要一會才恢復過來,這期間如果有意外,後果不堪設想,而要是遇到那些一直開遠光燈的遠光狗,LED大燈這麼一路照射過來,那眼睛在這段會車時間裏基本是廢了的。
記得前兩年,大家都很贊成讓遠光狗自己看自己遠光燈的處罰,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不過從交警蜀黍的角度來説,這樣懲罰也不太合理。沒辦法,遠光燈問題屢禁不止,這世上雖説還是好人多、醒目的人多,但無奈傻X也不少,有人就是喜歡別人問候他全家。
還有一種情況,是針對車身相對低矮的轎跑、跑車來説的。記得有一次正值夜間,大師在路上試斯巴魯BRZ試駕車,當時後視鏡傳來刺眼的燈光,正想破口大罵的時候,發現原來是個貨車......
有句話説得好,開跑車的人,看什麼車都像在開遠光燈。而部分貨車司機也表示自己有難處,開貨車經常要跑夜路,車燈不亮不行。當然,如果那些車身較高的貨車、越野車是正兒八經的燈光,那沒啥問題,而如果是那種“以暴制暴”的爆閃燈或者亮度超高的高照燈,那還是很欠揍的。
總的來説,LED大燈的普及,可以看成是一把雙刃劍,因為在照亮自己的同時,也可能閃瞎了別人。當然了,技術可以解決一些問題,比如奧迪A4L的LED大燈,它把遠光燈劃分為獨立單元,可將迎面而來的車輛上的光線消除,同時保證其它區域的光線,這樣可進一步加強行車安全性。
但是,這些技術一般只出現在中高端車型上,普通家用車還是要顧及成本,因此在技術成本沒有降下之前,關於車用LED前照燈的限值,還是要嚴格監督執行,畢竟現在非法改裝大燈的案例也有不少。
從每一個車主的角度來説,遵守交規合理使用燈光,是素質的體現。如果是LED本身帶來的問題,那就只有靠技術去解決或靠法規去約束、靠相關部門去監督了,我們不能否認LED大燈給汽車帶來的便利,但也要對存在的隱患給予重視。對於LED大燈的利弊,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