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為“包裝”朋友圈,借3萬與明星合影,結果……

由 泉亮霞 發佈於 綜合

朋友圈是一個社交的新場所
有人用來記錄生活
有人用來分享美好
也有人用來“包裝”自己
X做化妝品生意
常請好姐妹F幫忙拿貨
F也時常為X墊付貨款
2018年3月28日
二人相約一同去某活動
為的是在活動中與明星合影
以此來“包裝”朋友圈

為及時搶票
F為X墊付了3萬元的門票
後X順利來到活動現場
並在後台與眾明星成功合影
活動參加了
合影也拿到了
但F為其墊付的門票
X卻遲遲未予支付
2019年4月28日
X向F出具還款承諾函
共計4萬元整
除3萬元的門票外
另包括F為X墊付的貨款1萬元
到了承諾的還款時間
X仍未予支付
F多次追討借款無果後
於2020年10月28日
訴至匯川法院
匯川法院立案受理此案後
第一時間向X
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
並通過電話
與X取得了聯繫
2020年11月9日
原、被告雙方來到法院
經法院主持調解
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由被告X向原告F支付款項40000元,具體支付方式:於2020年11月起至2021年6月止每月最後一日前支付5000元。

案件到此告一段落
如被告X未按協議
足額向原告F支付款項
原告F有權申請強制執行

言必信
行必果
信守承諾
才是最好的“包裝”
來源:匯川法院

【來源:貴州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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