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原環境保護部總工程師萬本太被開除黨籍

由 藍樹芬 發佈於 綜合

新京報快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河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河北省紀委監委對原環境保護部總工程師萬本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萬本太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多次利用公務出差之機,由地方環保部門陪同,參觀旅遊景點,違規接受環保企業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長期對組織隱瞞真實年齡,在幹部錄用和企業招聘中違規為他人謀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環保企業主贈送的禮金,通過安排課題項目為親屬謀取利益;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民營企業和個人在推介產品、承攬工程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鉅額錢款,涉嫌受賄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

萬本太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規矩意識淡漠、法律底線失守,幹環保、吃環保,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其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生態環境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萬本太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河北省監委將萬本太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萬本太簡歷

萬本太,男,漢族,1954年2月出生,吉林農安人,在職博士,研究員,1981年10月參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年10月,遼寧省瀋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參加工作。

1983年3月—1984年4月,日本神奈川縣工業研究所進修。

1984年4月—1985年9月,瀋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質量室副主任。

1985年9月—1988年11月,瀋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站長。

1988年11月—1990年11月,國家環保局污染管理司副司長。

1990年11月—1993年3月,國家環保局自然保護司司長。

1993年3月—1994年8月,全國人大環資委辦公室主任。

1994年8月—1996年7月,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副站長。

1996年7月—2004年12月,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站長。

2004年12月—2008年4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生態司司長。

2008年4月—2008年8月,環境保護部生態司司長。

2008年8月—2015年11月,環境保護部總工程師。

2015年11月退休。

編輯 馬浩歌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