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印度《強姦法》不含變性人!變性人法官:表明我們生命的無關緊要
“他是個禽獸。那天晚上他強姦了我,我以為我只需要跳舞就行了。”
在迪亞斯十幾歲的時候,她在印度一家酒吧打工跳舞,她的經理告訴她去一個男人家裏工作,卻遭到了侵犯。迪亞斯説,她懶得向警方報告這起性侵事件,因為作為一個變性人,警察不會認真對待的。
現年36歲的Dias是一名跨性別權利活動家,也是跨福利組織Wajood的創始人。她也是一些政府和非政府機構的成員。
根據印度國家艾滋病控制組織,在2014-2015年對近5000名變性人的調查,五分之一的人説--他們在過去12個月裏經歷過性暴力。迪亞斯表示:印度的強姦法幾乎不可能讓變性人得到公正的審判,因為他們將犯罪者定義為男性,將受害者定義為女性。
近年來,印度對強姦行為實施了更嚴厲的懲罰,此前,一系列令人作嘔的襲擊事件引發了全國性的抗議。但活動人士説,保護其他性別的措施還不夠!
根據印度2019年《變性人(權利保護)法》,對變性人的違法行為將受到處罰。例如,對變性人的身體虐待和性虐待的懲罰是最少6個月,最多兩年監禁並罰款。但是,被判強姦婦女罪的男子,至少要被判處10年監禁,可能會被延長到終身監禁。在婦女處於植物人狀態、慣犯或強姦12歲以下女孩的情況下,也可以判處死刑。
印度第一批變性人法官斯瓦蒂·比德漢·巴魯厄説:“強姦法與性侵犯變性人的懲罰之間存在巨大差異,這只是另一種方式,表明我們的生命無關緊要!”
今年10月,印度最高法院審理了一份請願書,要求對變性受害者實施包括強姦、襲擊和騷擾在內的性犯罪,給予同等懲罰。法院要求印度法律和司法部以及社會正義和賦權部對請願書作出回應,但政府尚未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