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6日),湖北省衞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印發《〈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問題解答》的通知,針對羣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權威解答。
《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有關問題解答
一、關於生育子女數量問題
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是以生育子女數量還是以生育胎次計算?
以生育子女的數量計算,不是以生育胎次計算。
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數量如何計算?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納入現家庭子女數合併計算。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數量,按照再婚後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數計算,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收養的子女是否納入現家庭子女數量?
夫妻再生育子女時,收養的子女不計入生育的子女數。
二、關於產假、婚假問題
婦女產假的期限如何計算和確定?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婦女產假的期限應當自批准休假之日起按照自然日連續計算,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產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修改後的《條例》關於產假的規定實施日期和適用人羣如何界定?
《條例》關於產假的規定自2021年11月26日(含當日)起施行。適用人羣為自《條例》公佈之日(含當日)起準備休假或正在休假的符合生育條件的產婦。《條例》公佈之日前生育子女的產婦,相關假期已經結束的不予補休。
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夫妻,如何享受延長婚假?
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三、關於配偶護理假、育兒假、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護理時間問題
修改後的《條例》關於配偶護理假、育兒假、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護理時間的規定實施日期和適用人羣如何界定?
《條例》關於配偶護理假、育兒假、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護理時間的規定,自2021年11月26日(含當日)起施行。適用人羣為當年內準備休假或正在休假的符合條件的對象。相關假期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配偶護理假的期限如何計算和確定?配偶護理假期間享受哪些待遇?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休假時間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護理假期間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育兒假的期限如何計算和確定?育兒假期間享受哪些待遇?
3歲以下嬰幼兒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計10天育兒假,從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計算。育兒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育兒假的期限按照當年內夫妻實有3週歲以下嬰幼兒子女情形確定,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育兒假期間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護理時間如何確定?
對贍養人、扶養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並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於15天。護理時間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護理期間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產假、婚假、配偶護理假、育兒假、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護理時間請假需要哪些程序?
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批准,假期結束後按規定銷假。
(來源:湖北發佈、湖北省衞生健康委員會)
【編輯:戴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