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號|逆行小王撞上老王 為啥老王也要擔責?

日前,北京市石景山區發生一起兩輛電動自行車相撞的事故,其中一位駕駛人雖然被逆行而來的另一輛電動自行車撞了,但仍要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這是為什麼呢?

警探號|逆行小王撞上老王 為啥老王也要擔責?

當晚22時40分,石景山區京原路水泥場小區路口附近,與朋友聚餐喝下三兩白酒的老王騎電動車回家。此時,身穿代駕反光馬甲的“代駕”小王,騎電動自行車逆行而來,兩車迎面撞了個結結實實。

“在醫院詢問事發情形時,當事人的頭腦還在發懵。他們都姓王,傷得都不輕。老王掛彩更嚴重,牙齒磕掉幾顆,嘴唇豁了,説話含混不清,滿嘴酒氣;小王腦震盪,滿臉是血,身上多處擦傷。唉,看着生疼生疼的。”石景山交通支隊事故科民警李明超,指着電腦上調取的事發現場監控視頻嘆着氣説。

最終,小王因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老王承擔次要責任。李明超説:“我們給老王做了酒精檢測,結果是149mg/100ml,大大超過80mg/100ml的標準,屬於‘醉酒後駕駛非機動車’,因此判定老王承擔次要責任,並處以50元罰款。”

李明超提醒,很多人存在認知誤區,以為醉駕違法只是針對汽車,其實普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醉駕也違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醉酒駕駛;若違反相關法律規定,醉酒駕駛的、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對於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同時,李明超表示,此次事故還有一個典型之處,當事雙方都沒戴頭盔,“否則不會傷得這麼嚴重”。老王根本沒有攜帶頭盔,事後輾轉三家醫院,做了整形手術;小王則把頭盔掛在車把上“休息”,事後回老家住院休養大約兩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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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數據統計表明,頭部是交通事故中最易受到致命傷害的部位,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80%為顱腦損傷致死。“因為一般碰撞中頭部磕碰較多,尤其與汽車撞擊後頭部要麼接觸風擋或者騰空後撞擊地面,傷害太大了”,李明超説。而相關研究表明,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可使受傷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民警還介紹,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本市鼓勵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自行車搭載12週歲以下兒童的,鼓勵為兒童佩戴安全頭盔。

5月9日,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總體部署,北京啓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號召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汽車駕乘人員使用安全帶,併發起安全出行倡議。而作為一線執勤民警,李明超有直觀的感受,“近半年,我們隊不定期開展了多次包括頭盔贈送在內的安全宣傳活動。上路執勤時明顯發現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佩戴頭盔的多了,事故中受傷的羣眾少了”。

最後,交管部門提醒廣大非機動車駕駛人,騎車要守法,“醉騎”更不可取,一旦發生事故,造成傷害不説,還要承擔事故責任。同時,請正確佩戴質量可靠的安全頭盔,利己利他,平安出行。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趙加琪編輯/白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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