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在法院,有這樣一羣人,他們紮根司法一線30餘年,參與並見證了新中國法治事業的迅猛發展和時代鉅變。在法院,有這樣一種榮譽,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榮譽天平紀念章”,感謝他們將一生最美好的青春年華奉獻給了共和國司法事業。為致敬長期在司法一線工作的法院幹警,濱城區人民法院推出“我在法院30年”專題報道,聽“老法院人”講述他們和法院的故事。
大眾網記者 張鵬 濱州報道
“從建國之初到進入新時代,隨着時代的變化,法院工作方式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是為老百姓服務的宗旨卻始終如一,因為我們是人民法官。”濱城區人民法院二級法官助理、最高人民法院“榮譽天平紀念章”獲得者王旭説。
王旭,中共黨員,1985年11月進入濱城法院工作,工作38年來,共辦理各類案件3000餘件,曾先後獲得“人民滿意的好法官”、“先進工作者”、“先進個人”等稱號,2015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榮譽天平紀念章”。
“獲得‘榮譽天平紀念章’是對我工作的肯定,我感到非常自豪,我相信,只要不斷努力奮鬥,我們的司法事業就會越來越好。”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雲帆濟滄海。正是因為有這樣一份決心,讓王旭在38年的司法道路上一直奮勇向前。
在濱城區法院工作期間,王旭先後在北鎮法庭、蒲城法庭、市東法庭、濱城法庭、執行局、民一庭、財產保全中心、立案庭等部門工作,歷任書記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副局長等職務。“把百姓的事做好,既對得起人民,更對得起自己的良心!”這是王旭多年來一直堅持的工作原則。
王旭介紹,在80年代末,他極少接觸經濟案子,平時他處理的案子多以離婚、打架居多。到了90年代初,隨着中國市場化經濟的發展,在當時颳起了一陣創業熱。大批青年選擇回鄉創業興辦廠房或經營小商品,經濟糾紛日益增長。
在王旭辦理的數千件案件中,有一件案子讓他印象特別深刻。在1994年,市中法庭接到了一起合夥制經營不善引起的糾紛案,起因是一名農學系畢業的大學生入夥了一家飼料公司,但在經營過程中,由於經營理念發生分歧,大學生提供的技術指導未被飼料公司採納而出現巨大虧損,氣急敗壞的他選擇起訴飼料公司要求散夥賠償。
“我接手這個案子後,並沒有着急按照法律固定的流程判決,而是找到雙方的當事人單獨溝通,這起案子的矛盾點歸根結底是經濟利益,也就是説只要處理好雙方經濟利益,案件很快就能解決!”王旭説。他在和大學生溝通時瞭解到案件並非不可協調,而是其中牽扯着利益糾紛,從而使原告大學生與飼料公司在賠付方面難以達成共識,導致案件進展緩慢。“都説不可能,我覺得有可能,沒有什麼事情是不能辦到的!”王旭説。
事後王旭通過讓雙方換位思考,使雙方在經濟利益上各退了一步,最後成功解決了此次糾紛。期間原告被王旭的辦案態度所感動,竟主動制止了自己律師的反駁。回憶起這件事,王旭久久無法忘記。
“遇事要多為當事人着想,為雙方着想,考慮問題的方式是如何抓住關鍵來解決矛盾,對待案件要用心去做,不能太過機械。”王旭深有感觸地講道。
不經歷風雨,如何見彩虹。看到青年幹警不辭辛苦地處理卷宗,細心請教老幹警解決問題的畫面,王旭感到非常欣慰。他寄語青年幹警:做事要有恆心、有毅力,解決問題要多為當事人考慮,要認真學習,勤學好問,認真完成每一起案件的審理工作,為百姓築起一道堅不可摧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