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宋慈所著的《洗冤集錄》因為廣泛流傳,使得很多罪犯也熟悉了官府查驗屍首的方法,因而用盡各種手段掩飾殺人罪行,其中不乏成功者。下面這個被收錄於《皇明諸司公案》的案件,殺人者便是通過“偽造死後傷口”,成功逃脱了官府的制裁。
廣西河池縣有個叫俞厥成的地主,家裏頗有財富,然而卻是個愛財吝嗇之人。他的妻子鮑氏因家裏較為困難,平日裏便或求或借,想要討些錢財接濟孃家,但俞厥成卻是分文不出。於是,鮑氏便常常揹着丈夫,派長工連宗偷偷運一些穀米給家裏。
然而,令鮑氏沒有想到的是,這連宗卻是個作奸犯科之人,久而久之便起了歪心思,在鮑氏再度讓其偷偷送糧米時,他故意積壓了三次沒有送去。一日,恰逢俞厥成出遠門,連宗趁機闖入鮑氏房中,強行摟抱住鮑氏,調笑道,“我為你運送糧米極為辛苦,今日務必要與我歡好一次,日後但凡有所差遣,定然任你驅使。”
鮑氏怒斥道,“我派你往來運送糧米確實辛苦,但也常常賞你酒肉吃,可曾有一次讓你空手而歸,你怎敢如此無禮!待我明日稟報家主,且看你如何下場!”
連宗卻笑道,“你所偷的糧米都被我扣留了,並未送去。明日我先告訴家主你私自照顧孃家,你再告我逼奸,主人必然不信,只會當你是誣賴。”
這鮑氏也是個沒有什麼見識的婦人,被連宗如此要挾,還真怕他將此事稟報了丈夫,又聽聞糧米被其扣押,況且她也清楚丈夫乃是個吝嗇之人,要是讓他知道自己偷偷接濟家人,必然少不了打罵,乃至休妻。到時,就算自己指認連宗逼奸,卻又毫無證據,丈夫必然不能相信。鮑氏思來想去也沒個注意,便只好從了連宗。連宗得了好處,再去送糧果然勤快了許多,而鮑氏便和連宗時常通姦。
轉眼到了冬天,俞厥成帶着連宗到佃户家裏收租,這一日來到佃户支秩家。支秩與連宗乃是姑表兄弟,平日裏自然沒少受到照顧,因而便設下酒菜招待兩人。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喝的微醺的三人便閒聊起來,不知怎麼便説到了人身上生痣的相法。俞厥成便説了一句,“凡是女人陰部邊上有痣者,非富即貴。”
連宗順口便接了一句,“你娘子陰邊就有痣,果然是富家婆。”
支秩一聽這話,頓時明白了過來,便帶着一絲笑意的看着俞厥成。俞厥成也察覺有異,頓時懷恨在心,卻不好當着外人明説,只好裝作沒有聽見,轉到了別的話題上。當日,三人飲酒至深夜,俞厥成和連宗便宿在了支秩家。
次日酒醒,俞厥成想到昨日之事,便藉口已經約定明日交税,如今田租沒有收完,要先行返回,逐獨自一人返回家中,趁機與妻子鮑氏對峙。俞厥成説起昨夜之事,鮑氏無法抵賴,只好將連宗如何逼奸自己一事説出,俞厥成聽後便對鮑氏説道,“此乃刁姦,依照律法,被姦婦人罪不至死。如果你所説為真,那麼我也不難為你,便另娶一妻,降你為婢。但今夜必須將連宗殺死,你可準備些酒菜給他,將其灌醉之後殺死。”
鮑氏無法,只得按照丈夫所説準備酒菜,俞厥成則以犒勞為名宴請連宗,趁機將其灌醉。見連宗醉倒於地,俞厥成便用麻繩將其綁於板凳之上,將其弄醒之後詢問逼奸之事,連宗起初還想抵賴,奈何鮑氏已經招認,連宗只得承認,説道,“事已至此,我死亦無冤。”
俞厥成對連宗恨極,逐以濕布縛其口、蔽其目,然後用利刃在其肋下下鑿一孔,以開水澆淋,將創口燙白,使人看不出血蔭。待連宗死後,俞厥成將繩索解開,將其丟於牀上。
次日,俞厥成派人告知連宗弟弟,説連宗因中風而死。連宗的弟弟連宇便邀請表兄支秩同去,聽聞消息之後,支秩心中生疑,連宗前日在自己家裏喝酒時尚身體強健,如今怎麼突然死去。再聯想到連宗所説鮑氏私密之事,便懷疑其中有鬼,將事情來龍去脈告知了連宇之後,兩人連忙趕到俞家詳細查看連宗的屍體。
連宇見兄長肋下有一孔,逐疑兄長是被俞厥成所殺,一面與眾人將屍體抬回家中,一面跑到縣衙告狀,言稱:土豪俞厥成橫行鄉里,家兄為其僱工,卻被俞厥成殺死,還捏造家兄與其妻成奸,支秩可以作證。
俞厥成聽到消息之後,也跑到縣衙申訴,言稱:支秩乃是刁惡之徒,身為佃户卻欠了三年田租,自己前去催收,因而與其結仇。今年僱工連宗中風而死,支秩所示表弟卻誣告是我所殺。
黃太尹接了狀子,令仵作驗明連宗死因,見連宗肋下果有傷口,只是肉色乾白,並無血蔭。黃太尹逐拿出《洗冤集錄》指給連宇、支秩、俞厥成三人同看,説道,“凡生前刃傷,即有血汁,其所傷處血蔭,四畔創口多血花鮮色。若死後用刃割傷處,肉色即乾白,更無血花。蓋以死後血脈不行,是以肉色白也。連宗肋下雖是致命傷,但傷痕肉白,顯然是死後所為。”
支秩則反駁道,“連宗説主母陰邊有痣,次日便去世,肋下又有傷,因此懷疑俞厥成將其殺死。”
黃太尹則説,“奴才如果和主母有奸,縱然碎屍萬段也合情合理。不過今日只需辨別傷痕真假,暫且不論姦情有無。”逐將支秩打了二十大板,擬判誣陷、唆使之罪,並追繳三年田租;連宇也被打了二十大板,擬判誣告之罪;而俞厥成則被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