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為想進拘留所“靜靜” 男子報假警“夢想成真”】深圳一男子因為心情不好,想找地方靜一靜,於是想到了拘留所,為了成功讓自己被警方抓起來,該名男子竟想到了謊報警情,自導自演了一幕鬧劇。目前已被光明派出所處以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200元的處罰。提醒:謊報警情不僅會造成警力資源的浪費,更是一種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的處罰。110是社會公共資源,請正確合理使用“110”,確保把“110”留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via 深圳網警)
8月7日上午,紅衣女子李某某駕駛兩輪摩托車因超員、未戴安全頭盔,且車架上還坐着一小孩,開遠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對其攔停暫扣摩托車時,該紅衣女子李某某與隨後趕來的父親李某對執勤民警進行推拉辱罵。
執勤民警一直保持冷靜,對其二人進行理性勸説,但其父女二人反而變本加厲,對民警動起拳腳,妨礙交警的正常執法活動,他們撒潑擾亂執法的這一過程被警方的執法記錄儀一一記錄,兩人的行為已經嚴重阻礙了警方的正常執法活動,隨後警方依法將其帶離現場並進一步調查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條款規定,開遠警方依法對摩托車駕駛人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對起父親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通訊員 宋海兵 報道
(2017-08-11)
齊齊哈爾新聞網7月27日訊(耿範修 徐正彬 記者 張霞) 家住甘南縣中興鄉的村民楊某,因辱罵他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孰料,行政拘留結束後,他非但不思悔改,還在酒後惹事生非,竟然拿石頭兩次砸壞村外灌溉用井房子的門窗玻璃。日前,犯罪嫌疑人楊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甘南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6月2日,平素在家遊手好閒的楊某,獨自一人在家飲酒後,在村裏閒逛見村頭許多村民納涼,竟然無故張口辱罵納涼的村民,最終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七日。剛剛結束行政拘留回到家,6月10日,楊某又獨自一人在家飲酒,回想起自己被拘留的前前後後,心情甚是不快。於是,藉着酒勁,失控的他又怒氣衝衝地跑到村外,用石頭把村裏抗旱用的井房門玻璃砸壞,便揚長而去。
回到家後,感覺還不解氣,他再次返回,又用石頭把井房子窗户玻璃砸壞,並對圍觀的村民大喊:“我在拘留所裏還沒呆夠。”一時間,村中被他鬧的四鄰不安。接到報警後,甘南縣公安局中興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對楊某依法進行處理。
(2017-07-27)
7月18日上午,在湖南永州江華縣碼市鎮竹市村,一名嘴裏冒着髒話、滿臉通紅的男子被警察反押着雙手帶上了警車。
被帶走的人叫陳良正,是竹市村村民。今年4月25日,湖南永州江華縣電力公司依照農網改造計劃,在竹市村組立三基10千伏高壓電杆。馬上就要接線的時候,陳良正帶着20多個人到施工現場,用鐵錘、鐵鏟一頓亂打亂砸。勸阻無效後,江華縣電力公司業主項目主任盤進軒當即結束施工。
原來,竹市村在農網改造之前是由小水電供電,供電雖不穩定但價格略低。在得知農網改造後電價與之前不一致時,村民們產生了牴觸情緒。
在陳良正的慫恿下,20多名村民一擁而上,將三根剛組立好的電杆全部推倒。江華縣電力公司主動向縣委縣政府彙報,與鎮政府和有關方面溝通,最終確定,7月18日,由鎮政府、鎮派出所及竹市村相關村組幹部聯合行動。然而當天,陳良正又帶着村民阻工。反覆教育未果之後,鎮派出所執法人員對其依法管制,並處以3000元的罰款。(陳震宇 楊滿林)
小貼士:
《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條規定:下列危害電力設施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一)損壞使用中的杆塔基礎的;(二)損壞、拆卸、盜竊使用中或備用塔材、導線等電力設施的;(三)拆卸、盜竊使用中或備用變壓器等電力設備的。 破壞電力設備、危害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7-07-22)
為嚴厲查處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按照市局、支隊社會治安大防控體系建設暨摩托車違法專項整治要求,2017年7月13日,安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一中隊民警在黃果樹大街路段對過往摩托車進行專項整治行動。
09時20分至09時50分民警就查獲了三名無證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
當民警對三人進行初步信息核對時發現,原來三人都是一個寨子裏的,而且三人的違法行為均是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吳某
“雖然我們在一個村子,但是平時都沒有什麼交流的,沒想到今天居然遇到了。我也知道應該考了駕駛證再騎車的,就是抱有僥倖心理,覺得應該沒問題就騎車出來了。”
“我們違法了,處罰我們也是應該的,等我們出來我們三個就一起去考駕照,保證不會再無證騎車了。”
盧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三人分別被處以6天的行政拘留。
編輯:侯婧婧
審核:張婷、譚朝應
(2017-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