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9月9日電 題:概念被混淆、車主被忽悠……安徽省宣城50元“牌照”背後藏貓膩
新華社記者 魏一駿
因其輕巧、方便、環保等優勢,電動車日益成為羣眾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近日,有羣眾向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反映,安徽省宣城市部分地區電動車“上牌”需要繳納50元費用,該“牌照”究竟是什麼性質?費用由誰收取?是否合理?記者跟隨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八督查組實地進行了調查暗訪。
行政機關登記“牌照”實為企業經營行為
宣城市下屬的廣德市街頭,督查組看到不少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後面都掛有一塊由字母和數字組成的綠色“車牌”,走近細看,上面還寫着“防盜備案號”。
2007年公佈、2019年2月修訂的《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第二章明確,電動自行車應當登記,所有人應持有關證明,到當地縣級以上公安交管部門辦理非機動車登記,領取車輛登記證和號牌,方可上路行駛。
安徽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介紹,根據上述地方性法規,2007年起安徽省就有了由省公安交管部門統一規定並監製的非機動車登記證和號牌,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共登記516.8萬輛非機動車。那麼何為“防盜備案號”?它和在公安交管部門所做的非機動車登記又存在何種聯繫?
根據當地12345政務熱線引導,督查組來到位於廣德市萬桂山南路的桃州派出所警務工作站,門口擺放着帶警徽的醒目紅色標牌“廣德市公安局電動車指定上牌點”。督查組在警務工作站內遇到兩名工作人員正在給一名羣眾辦理電動車相關業務,該羣眾交了50元“上牌費”,並在工作人員推薦下,又花50元購買了一年電動自行車綜合保險。
一名工作人員説,他們並非桃州派出所或交警部門工作人員,“只是在這裏辦理相關業務”。經過督查組再三詢問,該工作人員説自己是安徽秀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員工。根據公開工商登記信息,該公司註冊地址就在距離該安裝點不遠的居民樓內。敞開的房門旁掛着公司名稱豎匾,門上和屋內都張貼着安裝點“同款”紅底告示。
督查組與屋內楊姓公司負責人交談了解到,目前廣德市電動車上的綠色“牌照”,是該企業與當地公安機關合作推廣的“防盜備案登記”,主要用途是電動車被盜搶後,該企業可向公安機關提供追蹤器定位信息作為破案線索。簡而言之,該“牌照”並非安徽省相關法規規定的非機動車登記牌照,而是企業的經營行為。
層層套路誤導 “自願”疑變“強制”
既非政府部門依法許可的登記業務,那麼羣眾為此花費的50元是否合理?督查組多方調查核實後發現,該行為存在混淆“自願”購買相關服務與“必須”依法登記兩者概念的嫌疑,讓一些羣眾產生誤解。據統計,廣德市目前已有近9萬輛電動車進行了“防盜備案登記”。
套路一:渠道精準“引流”。8月6日和10日,廣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官方公眾號及市公安局在市政府官網分別發佈了推廣電動車備案登記的相關內容、企業工作人員在派出所警務站內辦公、12345政務熱線諮詢電動車上牌被轉接到秀派公司電話……一些羣眾誤認為,防盜備案登記是公安交管部門的行政行為。
套路二:宣傳霧裏看花。廣德市公安和交管部門在推廣備案登記過程中,使用“上牌”“專項整治”“電動車牌照”等用詞和表述,並明確“未做防盜備案登記的電動車,將指引其到指定地點,做防盜備案登記”,容易讓羣眾產生不進行備案登記會受到相關處罰的錯覺。截至9月6日,微信公眾號推文的閲讀量累計達1.1萬次。
套路三:執法勉為其難。9月6日下午,督查組在廣德市公安局交管大隊辦事大廳詢問電動車登記相關事項,得到工作人員的明確答覆是,假如電動車未進行備案登記,路面執法“會強制把你的車子扣留,然後再去上‘牌照’”。“強制性的,不是自願的”。督查組在街上隨機訪談十餘名騎電動車的羣眾,大家普遍感受“上牌”已類似於行政執法部門的硬性要求。
清晰準確解釋引導 公開透明規範過程
督查組綜合分析調查暗訪的情況後認為,廣德市在推廣防盜備案登記過程中,存在宣傳不到位、程序不規範等問題。
例如在前期多種渠道宣傳中,均未見明確提出防盜備案登記自願選擇的説法。在官方平台上,沒有對政府機關登記和企業經營行為進行區分説明,導致羣眾無法準確區分相關業務的性質。
自2019年4月15日《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即俗稱的電動車“新國標”)實施後,安徽省合肥、馬鞍山、黃山等9個地市已開始或準備全面推動非機動車登記。督查組認為,當地公安交管部門在法定非機動車登記業務上的缺位,導致“李鬼”乘虛而入、假戲真做。
督查組建議,在交通出行等涉及廣大羣眾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項上,應在與羣眾充分溝通、聽取民意的基礎上,細化相關管理辦法,並及時對相關法規政策予以準確解讀。同時,應嚴格規範執法人員行為,真正讓羣眾感受到公開透明的法治環境。
宣城市委、市政府表示將立行立改,舉一反三,對類似問題開展全面排查,儘快形成整改方案。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