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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微博評論區現賣資源留言
資源售賣商家稱收取188元可成為“代理”
一部熱播的影視劇或綜藝節目,每每更新勢必佔領微博熱搜。但在不少視頻網站上,更新的熱播影視劇或綜藝,通常需要付費成為會員才能觀看。也正因此,一些售賣資源的商家盯上了“追新”的粉絲,出售資源。
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分享資源的背後,隱藏着利益鏈。商家稱,通常第一次給用户分享資源時可以免費,客源穩固後,再收取每集影視劇或綜藝節目數元費用。而買家支付100多元還可成為“代理”,即可從商家處獲得相應“秘笈”吸引客源。
對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出售資源的不良商家,侵犯了網站或著作權人的著作權,需承擔民事責任。
熱播影視劇下頻現“資源”售賣信息
《那年花開月正圓》、《白夜追兇》、《使徒行者2》、《爸爸去哪兒5》……近期,一批熱門影視劇和綜藝,成為各大視頻網站爭先搶佔的“陣地”,最新的劇集和節目,通常需要用户充值購買,成為各家網站的“VIP會員”後才能觀看。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更新的熱播影視劇和綜藝節目時常自帶話題,被刷上微博熱搜,引發網友關注。在此期間,一些商家盯上這些“追新”網友。在一些熱門影視劇熱搜微博的評論區,時常出現一些自稱有影視劇或綜藝節目最新“資源”的網友,並表示“點贊評論並私信留言,就能獲得 資源 ”。
近日,北青報記者隨機選擇一檔熱門綜藝的微博話題點擊查看,發現排名靠前的微博下,已有資源售賣者,點贊並私信後,對方自動回覆稱“因為微博上限”,提出要“加VX(微信)”,並留下微信號。添加後,對方詢問北青報記者想要什麼資源,並表示“隨意打賞一個紅包就能購買”。收取1元紅包後,對方發來最新一期綜藝節目的網盤資源。
對此,有網友評論稱,相比較於視頻網站,充值會員的數十元或上百元的花費,零星購買資源“很划算”,但也有網友疑問:這樣是否會侵犯一些視頻網站的版權?售賣資源的背後,是否存在騙局或利益鏈?
充值188元成為“代理”獲“資源庫”
近日,北青報記者以購買者身份,添加多名售賣資源的商家,發現一小部分商家面對首次“求資源”的北青報記者,會選擇免費提供,稱可以和他“保持聯繫”,後續會有熱播劇資源持續提供。隨後,北青報記者繼續向該商家詢問多部熱映電影資源,商家提出:需要支付1元至8.8元不等的費用。但也有部分商家坦言,即使是面對首次“求資源”的用户,也需要支付數元紅包後,才會發送相應資源。
而這些網友“找不到的 資源 ”又從哪裏來?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多名售賣資源的商家朋友圈中,除了每日更新熱播影視劇、電影和綜藝節目的資源,還會發布廣告稱“長期招聘影視代理”。一名商家介紹,一次性向其付費188元即可成為代理,可以通過團隊提供的“資源庫”,“對網上的一些熱門電影、電視劇及付費劇進行銷售”。有招聘代理的商家告訴北青報記者,“做代理是穩賺不賠的生意,繳費之後,會傳授吸引客源的秘笈。”
隨後,北青報記者支付了188元,對方成為北青報記者的“上家”,隨即將記者拉入“資源更新羣”,併發來“引流(吸引客源流量)教程”。“上家”稱,“引流”的任務主要在微博中進行,在微博中吸引到求購資源的用户後,在微信中完成交易,方便與用户保持長期聯繫,“穩固客源”。
儘管“上家”自稱有團隊提供“資源庫”,但北青報記者注意到,這些資源,大多來自數十家分享免費資源的微信公眾號和一些檢索網盤的網站。“上家”提醒稱,這些微信公眾號和檢索網頁,“是直屬代理和分級代理直接掌握的,不能夠分享給購買資源的買家”。
“花錢買贊”可在代理羣中“突圍”?
成為代理後,如何引流?9月29日,“上家”告訴北青報記者,以《爸爸去哪兒5》9月28日的最新一期為例,在微博熱搜中找到相應話題,“點進去之後,查看裏面的熱門微博。記住,找非官方博文,用你的微博號在下面評論,表示有資源可以出售,讓網友點贊後私信你。再給你自己的微博設置自動回覆,讓他們 加微信 。”商家提醒,前期可以給加微信的網友免費發資源,客源吸引來後,可以向對方推薦“包劇”服務,定期提供某影視劇或綜藝節目的最新資源,“通常一次性可以收取對方6.66元或8.88元,主要看集數和電視劇火爆的程度”。
北青報記者詢問發展自己做代理的“上家”:如何“突圍”?對方表示,有一種有效方式,但需要繳納288元才能傳授。
“上家”告訴北青報記者,這種“有效方式”,即“花錢買贊或評論”。“點贊和評論的人數越多,微博被檢索到、看到的幾率越高。”“上家”透露,買贊或買評論的費用,通常為2元100條。隨後,北青報記者嘗試了“買贊”和“買評論”項目,但購買200條刷量點贊後,微博依然被淹沒在熱門話題下,未能被及時檢索到,也無求購者詢問。對此,“上家”解釋“蹭熱門話題的熱度,也需要碰運氣的。”
“上家”還提醒北青報記者,在微博評論裏售賣資源時,要學會用“暗語”,防止評論被屏蔽或被刪除,“比如 贊 ,可以用表情, 有資源 私信我 可以寫成928(節目期數)已有 、 絲我 。”
“資源”售賣者或涉嫌侵犯著作權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表示,視頻網站標註“獨家播放”的視頻有兩種情況:第一,熱播影視劇的版權所有者將影視劇的著作權,以專有使用許可的方式,許可某視頻網站獨佔使用;第二,著作權人直接將著作權轉讓給了視頻網站,視頻網站成為新的著作權人。
韓驍律師指出,不管是上述哪一種情況,只有購買了影視劇的視頻網站可以播放。“在微博評論中,出售熱播影視劇或綜藝節目資源的商家,侵犯了視頻網站的著作權或者侵犯了視頻網站的專有使用權,以及影視劇著作權所有人的著作權。”韓驍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的相關規定,對於出售資源的商家,“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不良商家的侵權行為若損害了公共利益,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燬侵權複製品,並可處以罰款。
此外,韓驍律師表示,如果商家出售的這些熱播影視劇或綜藝節目的數量過大,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權罪,視情節可能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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