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月14日電(記者 張尼)今年7月,人社部公佈了《醫保藥品目錄准入談判結果》,36種高價剛需藥進入醫保,大大減輕患者負擔。與此同時,如何讓患者能更便利獲取藥品也成為公眾關注焦點。對此,專家分析稱,
提高談判藥品在公立醫院的用藥便利,需要
醫院、醫保部門、參保患者共同參與努力,此外,還可探索社會藥房渠道滿足患者需求。
人社部社保中心協議管理和標準處處長劉娟在會上介紹國家醫保藥品談判情況。 記者 張尼 攝
14日,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醫療保障專業委員會2017年度單位委員座談會
暨醫保支付制度改革研討會在北京舉行。會議
由中國社會保障學會醫療保障專業委員會主辦、綠葉製藥集團有限公司協辦。
會上,人社部社保中心協議管理和標準處處長劉娟介紹説,今年7月,人社部召開醫保藥品目錄談判結果新聞通氣會,宣佈歷時3個多月的談判順利完成。
記者瞭解到,今年4月,人社部公佈了44個擬談判藥品的名單,經過與相關企業的談判,其中36個藥品談判成功,多個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靶向藥位列其中。
這36種談判藥品納入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乙類範圍,並同步確定了這些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與2016年平均零售價相比,談判藥品的平均降幅達到44%,最高的達到70%。
劉娟介紹,到今年9月底,已有20餘個省份發文將談判藥品納入乙類藥品目錄範圍。
“36種藥品中包含了腫瘤靶向藥等,在地方落實的時候會遇到一些問題,這些藥品的可及性較差,出現了藥品雖然進了目錄,但是患者在醫院拿不到藥的情況。”劉娟説。
資料圖:北醫三院的發藥窗口。記者 張尼 攝
對此,中國藥科大學國際醫藥商學院副院長丁錦希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納入談判的藥品通常是專利藥,目前中國的患者獲取這種專利藥的主流渠道是在公立醫院,但這些藥品在進入公立醫院時也要克服諸多障礙。
例如,醫保對醫院實施的是“總額預付”,同時公立醫院還要控制藥佔比,這可能導致公立醫院對於引入這些高價藥相對謹慎。解決這些問題需要醫院、醫保部門、參保患者共同參與協調、努力。
丁錦希告訴記者,國際上還有一條通道就是社會藥房,但想要走這個渠道仍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什麼樣的藥房有能力為患者提供服務?比如,一些靶向藥的不良反應如何監測?另外,如果是注射劑的話,患者還可能面臨從社會藥房拿了藥,但是醫院拒絕注射的問題,這些情況如何處理?”
此外,丁錦希説,與公立醫院不同,醫保難以掌控社會藥房的藥品銷售量。此前,已經有一些地區通過走社會藥房的方式滿足患者對部分藥品的需求,但僅限於個別品種,如果36種國家談判藥品都進入社會藥房,那麼可能還需要進行新的評估。
“但不管怎麼説,如果能夠實現,對患者來説是最大的福利。”丁錦希説。
對於如何提高藥品可及性問題,劉娟認為,目前僅靠醫保的力量遠遠不足,還需要參保患者通過熱線等形式及時反映訴求,多方努力提高藥品的可及性。
她同時強調,有關部門下一步將加強監測,跟蹤效果,指導各地將費用高的藥品納入重點監控範圍,監測藥品使用情況、基金變化情況以及市場格局變化等,開展評估工作,為政策的調整完善和今後的藥品談判提供數據支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