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每週一至週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臨時號牌按號牌尾號數字限行,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
因“十一”假期,本輪尾號輪換實際從10月10日(星期一)開始,明天週一(10月10日)限行尾號為1和6,請您注意遵守。
為切實鞏固大氣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首都空氣質量,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22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2日,北京市繼續實施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週停駛一天(0時至24時),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範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以下機動車不受尾號限行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京B號段號牌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作業車輛;
(四)環衞、園林、道路養護、應急通信保障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六)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
注:油電混動機動車同樣需遵守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原標題:再次提示!明天起,尾號限行輪換有變化!)
來源:北京交警
流程編輯:TF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