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深圳市應急管理局獲悉,《深圳市巨災保險救助工作規程(2022年)》已於近日發佈。今年是我市推行巨災保險制度的第8年,截至目前,我市已通過巨災保險救助13.92萬人次,支付救助款1791.28萬元,為市民羣眾分擔災害風險。
根據最新《工作規程》,保險的救助保障對象為,當災害發生時(後)處於深圳市行政區域及深汕特別合作區範圍內的所有自然人為保障對象,包括常住人口、臨時來深圳出差、旅遊、務工等人員以及參與搶險救災和見義勇為人員。救助保障災種為深圳市行政區域及深汕特別合作區範圍內可能發生的所有自然災害及其次生災害。
其中,人身傷亡救助是指自然災害及其次生災害導致人身傷亡以及搶險救災和見義勇為行為導致的人身傷亡救助,包括普通傷害救助、殘疾救助及身故救助。每人每次責任限額35萬元,搶險救災和見義勇為人員70萬元;緊急轉移安置補償是指自然災害需要轉移安置受災人員到避難場所時(包括災前轉移安置),政府對受災人員的食宿補償。補償標準為50元天人,每次最高補償3天;災後人員生活救助是指自然災害導致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困難,政府對受災人員的生活救助。每人每天定額救助100元,每次最高救助90天。救助申領流程為撥打95511提出申請、等待承保機構定責、提供單證、確認救助金額、2-7個工作日後救助款到賬。
【來源:深圳特區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