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湖北省又有一名地級市原“一把手”被雙開。當天下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援引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公佈了有關部門對孝感市委原書記潘啓勝的處分通報。
從通報內容上看,潘啓勝可謂問題多多:潘啓勝違反政治紀律,培植個人勢力,串供堵口,偽造證據,轉移、隱匿贓物,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瞞報多套房產,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承接、職務調整晉升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侵吞、騙取公款,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貪污罪;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給國家造成經濟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為涉嫌開設賭場罪的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罪;徇私舞弊,將國有資產低價出售,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涉嫌徇私舞弊低價出售國有資產罪。
對此,有關部門評價道:潘啓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目無法紀,擅權妄為,貪婪腐化,索賄受賄,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並涉嫌職務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最終,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中共中央批准,潘啓勝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處理。
在通報提到的一系列問題中,“違反政治紀律”是第一條。具體到潘啓勝身上,他的做法是通過“培植個人勢力,串供堵口,偽造證據”的方式對抗組織審查。無獨有偶,就在兩天前,同樣是在湖北省,另一名擔任要職的官員被開除黨籍,並且被指存在一模一樣的問題。
1月4日,國家開發銀行湖北分行原副行長楊德高因為嚴重違紀違法,被處以了開除黨籍、調整退休待遇的嚴厲處分,並被移送司法。儘管楊德高被查時已經退休,不再擔任實權職務,但他同樣利用自己此前的影響力,展開了“串供堵口”的行動,試圖逃過有關部門的追查。
通報顯示:楊德高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與他人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並有多項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對此,有關部門嚴厲批評道:“楊德高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理想信念,為官不廉,生活腐化墮落,把組織賦予的金融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三天之內,湖北省連續處分兩名“串供堵口”的問題幹部,一方面説明,這種試圖以“小動作”逃過紀檢監察的做法,註定是徒勞的。另一方面,也展現了紀檢監察機構對此類對抗組織審查的做法“零容忍”的堅決態度。
對涉嫌違紀違法官員而言,如果能夠主動投案,自行交代問題,有關部門自然會綜合考慮相關情節,對其作出應分的處理。然而,如果有人自以為能騙過調查人員,妄圖掩蓋自己的所作所為,最後的結果恐怕只能是玩火自焚,罪加一等。
此前,《中國紀檢監察報》在一篇專題文章中寫道:“對抗組織調查,就是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表現。諸多案例證明,在完整的證據和鐵一般的事實面前,‘掙扎’只會是徒勞,過分的‘反抗’更是錯上加錯。” 在黨紀國法面前,任何對抗組織調查的行為,無異於作繭自縛,花樣再多也“過不了關”。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紀檢監察報等
編撰 / 楊鑫宇 編輯 / 黃帥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