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4日電(記者劉碩 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廳副廳長韓曉峯4日介紹,2020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各級監委移送職務犯罪案件18541人,提起公訴15052人,不起訴827人。從檢察機關辦理案件情況來看,貪污罪、賄賂罪仍然是職務犯罪主要的犯罪類型,佔比超過80%;基層公職人員職務犯罪佔絕大多數,鄉科級以下公職人員佔比超過80%。
韓曉峯表示,為了充分發揮職務犯罪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打好精準脱貧攻堅戰,檢察機關嚴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建立贓款贓物依法快速返還機制。據初步統計,2020年1月至9月,全國檢察機關辦理涉及扶貧財物返還刑事案件共追繳並返還涉案財物5298萬元,惠及貧困羣眾11094人。
據韓曉峯介紹,在辦理涉民營企業職務犯罪案件過程中,檢察機關依法審慎辦理,堅持“少捕”“慎訴”“慎押”,通過執法辦案努力為企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加大“打傘破網”力度,起訴了一批“保護傘”案件。
全國檢察機關還積極參加各項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2020年1月至11月,共受理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案件15件15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6件6人,法院一審裁定沒收違法所得2.94億元。
來源:大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