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最高法:未婚遭家暴女性也可維權

【南美僑報網編譯門凌霄報道】據統計,2022年到目前為止,哥倫比亞已有超過2100名女性遭受了來自親密伴侶的暴力。近日,哥倫比亞最高法院民事分庭宣佈裁決,加大了對受家庭暴力侵害女性的保護範圍:未婚但擁有永久伴侶的女性,若伴侶對其實施家暴,也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哥倫比亞《觀察家報》3月8日報道,根據高等法院的説法,“遭受其永久伴侶實施的身體、精神、經濟或性暴力的受害者,也可以對暴力所產生的後果申請賠償”。

據介紹,此裁決是最高法院在研究了一名女性遭伴侶家暴案件後做出的。該女子與她的永久伴侶共同生活近2年,期間伴侶對她實施了身體暴力和性暴力。因此她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法院承認她與伴侶的事實婚姻,並譴責伴侶的暴力行為。

根據哥倫比亞法律,事實婚姻雙方必須共同生活2年以上,該女子並不符合要求,但其所遭受的暴力對待得到了高等法院的重視。

法官路易斯·阿隆索·里科(Luis Alonso Rico)認為,司法系統“必須為被侵犯的女性提供程序性解決方案,不僅要使女性的永久伴侶地位得到認證,還應使女性能夠獲得充分的賠償。因此,有必要重新考慮判定事實婚姻的意義,賦予其新的職能。否則,許多基於性別的家庭暴力行為將被掩蓋,施暴者將不會為暴力行為付出任何代價。

(編輯:Melissa)

【來源:南美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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