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張博文 通訊員 濟寧報道
任城法院執行局充分發揮司法職能,部署開展對兩起環境保護行政非訴案件的專項執行行動,取得顯著成效。
據悉,濟寧市某石業公司、濟寧市某建材公司主要從事石材石料等生產,但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並且兩家公司未按照規定建立管理台賬、未按規定正常使用除塵器等,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濟寧市生態環境局對兩家公司分別處以人民幣50000元及20000元的罰款。因兩家公司多次均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處罰決定,濟寧市生態環境局遂向任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經審查後依法准予強制執行。
立案後,執行法官依法向兩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通過執行辦案系統發起對兩被執行人名下財產的網絡查控,並同步進行現場調查等傳統查控措施。隔日,四名幹警奔赴汶上縣白石鎮後鄭村,現場向兩被執行人送達了《預處罰通知書》,並對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進行教育訓導,讓企業真正認識到環境污染的危害與拒不執行的嚴重後果,源頭上消除企業不想執行、不願執行、不肯執行的抗拒心理。懾於執行壓力,兩被執行人配合法院主動履行了法律義務,兩起非訴執行案件已全部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