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同志常説:“相同的意見誰也敢講,容易聽得到;不同的意見,常常由於領導人不虛心,人家不敢講,不容易聽到。”“在黨內不怕有人説錯話,就怕大家不説話。”(《陳雲文選》第3卷,第188、187頁。)
1962年,陳雲在七千人大會的陝西省全體幹部會上説:“發揚民主,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都是我們黨的老傳統,只是這幾年把這個傳統丟了,現在要把它恢復起來。同志們!如果共產黨不能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大家見面都是哈哈哈,我看人們就不會參加革命了,也不會願意當這樣的共產黨員了。”(《陳雲文選》第3卷,第190頁。)
1979年,他在中央紀委成立後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講話,稱讚十一屆三中全會充分恢復和發揚了黨內民主和黨的實事求是、羣眾路線、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優良作風。他説:“如果鴉雀無聲,一點意見也沒有,事情就不妙。”(《陳雲文選》第3卷,第240頁。)
1982年,他在一次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又講:“講錯話不要緊,要是開起會來,大家都不説話,那就天下不妙。有同志提不同意見,黨組織應該允許,這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好現象。當然,有了不同意見,要在黨內説,在你的那個黨支部,或者在你的機關,按照組織程序和組織原則嚴肅地提出來。”(《陳雲文選》第3卷,第275頁。)
1987年,他同當時中央的一位負責同志談話,談到如何才能做到實事求是的問題時又説:“如果沒有不同意見,自己也要假設一個對立面,讓大家來批駁。有錢難買反對自己意見的人。有了反對意見,可以引起自己思考問題。常常是,有不同意見的人,他不講出來。能夠聽到不同聲音,決不是壞事。這和同中央保持一致並不矛盾。”(《陳雲文選》第3卷,第361-362頁。)
(本文摘編自《中共黨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