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租汽車行業作為一張城市名片,直接影響城市形象和營商環境,近年來,出租汽車行業的發展備受社會關注。2021年,《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訂正式納入市人大立法計劃,市交通委等相關部門業已啓動《條例》的調研和修訂起草工作。
今年的上海兩會上,上海市人大代表、大眾交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楊國平建議在《條例》修訂過程中,進一步提高立法透明度、參與度,以“開門立法”“開門修法”的精神,廣泛聽取行業意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保障乘客、駕駛員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加強反壟斷監管和聯合執法力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保護信息數據安全,促進行業法治、有序、公平發展。
“由行業協會參與管理從業者資質、運價調整、技術標準、服務質量,是國際上許多國家和地區出租汽車行業的通行做法。”楊國平表示,建議《條例》修訂中以專門章節明確行業協會的管理職能,體現行業協會對政府部門工作的補充作用,實現政府部門職能轉變,提升管理效率。
針對出租汽車駕駛員“就餐難、停車難、如廁難”等問題,楊國平建議,積極推進出租汽車綜合服務區建設。
“一些兄弟城市在改善出租車司機從業環境和工作條件方面做出了有益嘗試,以杭州為例,通過建設出租車綜合管理服務中心(司機之家),涵蓋政務服務、黨建服務、生產生活、宣教培訓、健身娛樂、應急保障等,一站式解決出租車司機的停車、吃飯、如廁問題,並提供更多相關配套服務,得到了社會和駕駛員的好評。”楊國平説。
因此,他建議上海研究將建設出租汽車司機綜合服務中心作為一項制度,在《條例》中落實規範,按出租車配置比例確定服務中心數量,並由政府在用地、建設、配套設施方面給予保障,引入市場主體參與運營,服務中心應分佈在全市主要區域,為駕駛員提供事務辦理、配備充換電設施,以及餐飲、休息、保健等服務,解決司機“急難愁盼”的問題。
文、編輯:蔣竹雲
責任編輯:王蔚